各项目负责人:
学校已启动2023年秋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工作,根据学校相关通知安排和要求,现将学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执行期超过1年,且已完成项目申报书全部研究内容的项目均可申请结题。若项目负责人为已毕业学生,本次必须结题,否则将予以终止。
二、工作安排
1. 材料提交
(1) 项目题目
项目负责人登录教务系统,确认结题时的项目题目与立项时的项目题目保持一致。如项目题目有变更,则需提交《大学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情况变更申请表》(附件1.请使用学校通知网页的最新版本)至学院,学院审核盖章后,上传PDF版至教务系统。步骤:学生-实践教学→“三大计划项目”→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负责人填报排名顺序\上传结题表\填报项目成果\上传变更申请表
(2) 项目组成员排序
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排序应与申报书一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项目指导教师和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实际贡献程度对项目组成员进行进行排序,同时提交《大学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情况变更申请表》(请使用学校通知网页的最新版本),步骤同上。但请在提交结题材料之前完成。
(3) 项目结题表
答辩前,项目负责人将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的纸质版结题表交至学院。通过学院结题答辩后,项目负责人将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的结题表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教务系统。结题表模板见附件2,步骤同上。
(4) 成果证明材料
自然科学类提供项目总结报告(并入结题表),内容包括摘要、关键词、实验材料、实验过程、结果、结论、讨论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
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正式发表的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者论文录用通知(包括接收函和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步骤同上。并提交《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成果汇总表》(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9月28日前提交。电子档(包含结题表和项目成果汇总表以及证明材料)按照要求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发送至 654085374@qq.com邮箱;纸质档(包含项目成果证明材料,导师签字后的)提交至我院行政办公室:7教814 刘老师处。
2. 答辩安排:结题由学院组织线下答辩。答辩汇报人从项目小组成员中随机方式产生。具体答辩要求、时间、地点待定,请关注后续通知。
如有疑问请咨询刘老师,电话:028-86291233。
我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