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复试工作安排》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和精神,现将我院博士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资格确定:
根据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和我院招生计划与生源情况,按照招生数120%划定复试分数线,四舍五入收上去,总共8人符合条件。博士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报考学科门类或专业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0903Z3农业环境保护 |
206 |
40 |
二、复试时间
2021年5月8日晚上19:00——23:00 正式复试
2021年5月7日下午14:30——16:30 复试演练
三、复试方式及主要内容
复试方式:复试采用移动公司的“云考场”远程复试系统进行。
考生登录网址:https://v2-ykc-exam.hanwangjiaoyu.com/user/login/SICAUEdu
复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①口头表达能力;②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③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④英语基础、口语和专业英语能力;⑤心理素质。
复试形式与流程: 复试采用复试小组集中,考生远程在线,线下评分的模式进行。包括考生自我介绍、抽题作答、评委随机提问考生作答。
自我介绍: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要求:中文和英文自选。
抽题作答:在所给题库中任选2道作答。
评委随机提问:评委随机提问,考生作答。
以上所有环节完成后,面试结束。原则上每名考生复试总时长不超过30分钟。
复试名单及顺序:在学院纪委监察监督下,采用云考场系统中“生成随机序号”随机产生序号作为复试顺序。
面试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初试总分 |
报考专业 |
1 |
106261100000332 |
杨 帆 |
223 |
0903Z3农业环境保护 |
2 |
106261100000337 |
马小涵 |
209 |
0903Z3农业环境保护 |
3 |
106261100000333 |
吴兴玉 |
224 |
0903Z3农业环境保护 |
4 |
106261100000320 |
蔡 倩 |
227 |
0903Z3农业环境保护 |
5 |
106261100000321 |
焦宇欣 |
215 |
0903Z3农业环境保护 |
6 |
106261100000328 |
叶 雷 |
226 |
0903Z3农业环境保护 |
7 |
106261100000325 |
舒建英 |
249 |
0903Z3农业环境保护 |
8 |
106261100000326 |
罗四维 |
206 |
0903Z3农业环境保护 |
请以上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加入QQ群(851495581):
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
相 关 内 容 |
5月6—7日 |
考生自行联系导师进行导师复试环节。 考生复试报到(缴费、资格审查)——详见学校复试相关通知。 |
5月7日 |
复试演练 |
5月8日 |
正式复试 |
5月13日前 |
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
5月13日前 |
将近三个月在二甲及以上等级医院体检的体检报告整理成pdf电子文档,以“体检+姓名+考生编号”的格式命名该文档和邮件主题后发送到654085374@qq.com的邮箱。 |
特别提示:复试报到将再次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和考生身份。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学籍学历认证未通过,复试报到时又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证明材料的考生不予复试。
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四、考生须知
1、复试过程均须采用双机位进行,即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尽可能选择“电脑(带摄像头、麦克风、音箱)+手机”的模式。一机位考生正面,二机位从侧面展示记录考生复试环境。
2.考生尽量选择独立、安静、背景单一的地方进行考试,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真实,禁止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3.考试全程关闭手机的闹钟,铃声等消息提醒功能,准备好手机充电器,防止出现手机缺电的情况。考生禁止使用除考试设备外的具有网络、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设备。
4.考生尽量选择有线网络(或WIFI)环境进行考试,同时做好备用网络的准备。选择手机信号较好的地点,提前购买好流量包,防止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网络卡顿,流量不够或流量超出限量引起高额的通讯费的情况。同时注意设备的电源情况,确保整个过程中电源充足和稳定。
5.考生复试过程中不得与他人联系、交谈,视频区域不得出现其他任何无关人员。
6.考生着装得体,露出五官,不无故离开视频区域,回答时必须正视镜头,保证上半身和双手在复试小组的可视范围内。
7.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违反相关要求和作弊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
8.复试过程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在网络或者个人之间传播有关考试的任何信息或相关内容,若有发现,将追究考生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录取资格。
9.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0.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适用于《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五、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电话:028-86291233 刘老师 邮箱:654085374@qq.com
我院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