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资料2018第一期

时间: 2018-03-01 点击次数:


 

●重要讲话

习近平: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1

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5

●重要文件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1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中央1

文件)…………………………………………………………………………………18

中共四川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

“三农”全面发展新局面的意见(2018年省委1号文件)………………40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67

中办国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81

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89

四川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四川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94

●重要会议

    更加注重发挥宪法重要作用  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102

习近平:提高脱贫质量聚焦深贫地区 扎扎实实把脱贫攻坚战

推向前进……………………………………………………………………105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109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113

王东明:坚定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奋力夺取全面从严

治党新胜利…………………………………………………………………118

省委常委会、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

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 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121

省委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

视察重要讲话精神…………………………………………………………125

 



 

 

 



●重要讲话

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栗战书 汪洋 王沪宁 韩正出席会议  赵乐际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11日上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完成伟大事业必须靠党的领导,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习近平指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实现党内政治生态根本好转,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证。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栗战书、汪洋、王沪宁、韩正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赵乐际主持会议。

习近平强调,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引领伟大斗争、伟大事业、最终实现伟大梦想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我们要乘势而上,牢牢把握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确保党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后,我们紧紧盯住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这个症结,坚持发扬我们党历史上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化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创造新的经验,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需要我们长期坚持、不断深化。一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既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根本任务,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党的各项建设之中。二要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既要立足当前、直面问题,在解决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上下功夫;又要着眼未来、登高望远,在加强统筹谋划、强化顶层设计上着力。三要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既对广大党员提出普遍性要求,又对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进行更严的管理和监督。四要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真正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五要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六要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积极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

习近平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受国际国内环境各种因素的影响,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仍然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的队伍和自身状况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迫切要求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坚定不移抓下去。

习近平指出,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所有党组织都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党的领导干部在政治上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老实、与党中央同心同德,听党指挥、为党尽责。要深刻认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辩证关系,既不能离开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民族复兴的现实工作而空谈远大理想,也不能因为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就讳言甚至丢掉远大理想。

习近平强调,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回潮复燃。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把手要负总责。要靠深入调查研究下功夫解难题,靠贴近实际和贴近群众的务实举措抓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扣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领导干部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扑下身子深入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做好群众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习近平指出,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要加强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完善纪律规章,实现制度与时俱进。各级党委(党组)就要敢抓敢管、严格执纪,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担负起来。

习近平强调,要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标本兼治,既要夯实治本的基础,又要敢于用治标的利器。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要加强反腐败综合执法国际协作,强化对腐败犯罪分子的震慑。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要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切断利益输送链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有效管用的体制机制。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忠诚履职尽责,做到了无私无畏、敢于担当,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优异答卷。纪检机关必须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提高自身免疫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赵乐际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深入分析了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强调要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排除错误思想干扰,重整行装再出发,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同实际工作和职能职责结合起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是十九届中央委员的其他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中央军委委员出席会议。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军队各大单位、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军队有关单位设分会场。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111日在北京开幕。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会议。11日下午赵乐际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题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定不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工作报告。

(来源:《人民日报》20180112 01版)


习近平春节前夕赴四川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

祝福全国各族人民新春吉祥

祝愿伟大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农历春节来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来到四川,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行调研,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向全国各族人民致以美好的新春祝福。

初春的巴蜀大地,春寒料峭,蕴含着勃勃生机。210日至13日,习近平在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省长尹力陪同下,来到凉山彝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成都市等地,深入村镇、企业、社区,考察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汶川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发展情况,给各族干部群众送去党中央的亲切关怀。

地处四川西南部的凉山彝族自治州,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和四川省民族类别、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地区。由于自然条件差和发展相对不足,该州是全国集中连片深度贫困地区之一,17个县市中11个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习近平十分惦记这里的群众。11日上午,雪后的大凉山艳阳高照,沿途雾凇银光闪闪。习近平乘车沿着坡急沟深的盘山公路,往返4个多小时,深入大凉山腹地的昭觉县三岔河乡三河村和解放乡火普村看望贫困群众。

三河村平均海拔2500多米,是一个彝族贫困村。习近平沿着石板小路步行进村,察看村容村貌和周边自然环境。他先后走进村民吉好也求、节列俄阿木2户贫困家庭看望,详细观看门前的扶贫联系卡,同主人亲切拉家常,询问生活过得怎么样,发展什么产业,收入有多少,孩子有没有学上。他饶有兴趣地听10岁小女孩吉好有果唱《国旗国旗真美丽》,并带头鼓掌。在村民节列俄阿木家,习近平同村民代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围坐在火塘边,一起分析当地贫困发生的原因,谋划精准脱贫之策。大家用朴实生动的语言表达了见到总书记的喜悦和幸福,畅叙了党和政府对彝族同胞的关怀关爱,述说了脱贫攻坚行动给乡亲们带来的大量实惠,人人都边说边激动得流泪。习近平饱含深情地说,我一直牵挂着彝族群众,很高兴来到这里,看到大家日子一天天好起来,心里十分欣慰。得知近年来村里大力发展种养业,引进优良品种的牛猪羊,家家户户种植了马铃薯、核桃、花椒,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习近平十分高兴。他强调,发展特色产业、长期稳定致富,都需要人才。要培养本地人才,引导广大村民学文化、学技能,提高本领,还要移风易俗,通过辛勤劳动脱贫致富。习近平指出,我们搞社会主义,就是要让各族人民都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贫困地区,特别是在深度贫困地区,无论这块硬骨头有多硬都必须啃下,无论这场攻坚战有多难打都必须打赢,全面小康路上不能忘记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家庭。

解放乡火普村是易地扶贫搬迁的新村,搬迁新房沿公路依山而建。习近平走进贫困户吉地尔子家的新居,在院内平台远眺火普村全貌,听取该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彝家新寨新村建设、产业扶贫和公共服务保障等情况介绍,随后进屋察看住房功能布局,了解一家人生产生活情况。习近平指出,这里的实践证明,易地扶贫搬迁是实现精准脱贫的有效途径,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搬迁安置要同发展产业、安排就业紧密结合,让搬迁群众能住下、可就业、可发展。

离开村子时,身着彝族盛装的村民们排起长队,齐声向总书记问好,向总书记拜年。村党支部书记代表村民向总书记献上彝族传统服饰查尔瓦,表达对总书记的爱戴之情。习近平同乡亲们亲切握手,祝乡亲们新春吉祥、生活越来越好。村民们又动情唱起《留客歌》。掌声、歌声、欢呼声在村子里久久回荡。

当天下午,习近平从西昌前往成都。一下飞机,便来到天府新区考察。天府新区于201410月获批为国家级新区。习近平结合视频、沙盘、展板,详细了解兴隆湖生态治理成果、沿湖产业规划布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情况。他指出,天府新区是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节点,一定要规划好建设好,特别是要突出公园城市特点,把生态价值考虑进去,努力打造新的增长极,建设内陆开放经济高地。

电子信息产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产业。习近平十分关心这一领域的最新进展。在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习近平听取了公司总体情况和四川省、成都市电子信息产业情况介绍,察看企业自主可控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并深入车间观看新一代液晶面板生产工艺流程。他勉励企业抢抓机遇,积极发展军民融合产业,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今年是“5·12”汶川特大地震10周年。10年前的那场大地震,山崩地裂,满目疮痍,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灾区恢复重建怎么样?群众日子过得怎么样?习近平十分牵挂。12日上午,他专程来到阿坝州汶川县映秀镇。这里是汶川特大地震震中地。10年前地震发生后不久,习近平就冒着余震来这里考察抗震救灾情况,慰问受灾群众。10年过去了,这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片祥和安宁。习近平首先来到漩口中学遗址,向汶川特大地震罹难同胞和在抗震救灾中捐躯的英雄敬献花篮,并三鞠躬。他叮嘱一定要把地震遗址保护好,使其成为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之后,习近平前往映秀镇场镇。这里街道规划有序,店铺林立,年味很浓。习近平在街道入口处下车,结合展板听取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及发展情况汇报。他强调,灾后恢复重建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坚强有力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要在推动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继续发力,把人民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

蒋维明一家在这里经营茶祥子制茶坊,带动了当地一批群众靠采茶制茶脱贫致富。一家人热情邀请总书记到店里看一看。习近平察看了传统黑茶制茶工序,亲自体验酥油茶制作流程。听说店里的窝窝茶远销一带一路沿线,习近平希望他们精益求精、创造名牌,为一带一路建设多作贡献。

不远处的博爱新村饭店正忙着准备午餐。习近平来到店前,关切询问生意好不好,一年能挣多少钱。店主杨云刚向总书记汇报,托党的福,小店旺季淡季客人都不少,收入养活全家6口人还有富余。习近平听后很高兴。在主人邀请下,他愉快地参与炸酥肉、磨豆花,边体验边同一家人交流,一幅其乐融融的场景。习近平同闻讯赶来的居民群众亲切交谈,祝大家在用勤劳双手建设美好生活上取得更大成绩。

离开映秀镇,习近平又来到率先推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都市郫都区战旗村考察。该村是全国文明单位、四川集体经济十强村,村集体资产达到4600万元,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460万元,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6万元。习近平进入精彩战旗特色产业在线服务大厅,察看特色农副产品和蜀绣等手工艺品展示,观摩人人耘互联网+共享农业互动种养平台操作,还自己花钱买下一双当地群众做的布鞋。习近平强调,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加快农村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推动城乡一体化的重大战略,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把生活富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心任务,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

春节在即,村里照全家福、写春联福字、包汤圆等新春民俗活动丰富多彩。习近平每到一处,都驻足同群众交流,他说:我是人民的勤务员,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初心、宗旨。临行前,村民们欢呼着簇拥上来向总书记拜年,习近平热情同村民们打招呼,祝乡亲们安逸舒适、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13日上午,习近平听取了四川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对四川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希望四川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九大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前进方向,为中国这艘承载着13亿多人的巨轮前行立起了新航标。全党全国全社会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参悟透、领会好,更好把握党的十九大各项战略部署的整体性、关联性、协同性,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把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实践贯通起来。要多调研、摸实情,盯住抓、抓到底,崇尚实干、力戒空谈、精准发力,让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落下去,让惠及百姓的各项工作实起来。

习近平强调,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要夯实实体经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创新驱动,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空间布局。要抓好生态文明建设,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交相辉映、美丽山川和美丽人居有机融合。要增强改革动力,形成产业结构优化、创新活力旺盛、区域布局协调、城乡发展融合、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幸福的发展新格局。

习近平指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常怀忧民、爱民、惠民之心,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解决好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稳定等民生问题,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坚持抓发展、抓稳定两手都要硬,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把社会稳定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扎实、更紧密。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九大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这是有深远考虑的,也是有充分理论和实践依据的。要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丁薛祥、刘鹤和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考察。

   (来源:《人民日报》20180214 01版)


●重要文件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如下:

一、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前增写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自然段相应修改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贯彻新发展理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二、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修改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一自然段相应修改为: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三、宪法序言第十一自然段中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修改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

四、宪法序言第十二自然段中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修改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后增加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修改为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自然段相应修改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的前途是同世界的前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加强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支持被压迫民族和发展中国家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的正义斗争,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

五、宪法第一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一句,内容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六、宪法第三条第三款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修改为: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七、宪法第四条第一款中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修改为: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

八、宪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修改为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这一款相应修改为: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九、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十、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中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第七项至第十五项相应改为第八项至第十六项。

十一、宪法第六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中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四)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第四项、第五项相应改为第五项、第六项。

十二、宪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十三、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中第六项(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修改为(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增加一项,作为第十一项(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十一项至第二十一项相应改为第十二项至第二十二项。

十四、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十五、宪法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中第六项(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修改为(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第八项(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修改为(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十六、宪法第一百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十七、宪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中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修改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八、宪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修改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十九、宪法第一百零四条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修改为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这一条相应修改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二十、宪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二十一、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中增加一节,作为第七节监察委员会;增加五条,分别作为第一百二十三条至第一百二十七条。内容如下:

第七节  监察委员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

副主任若干人,

委员若干人。

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第一百二十六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第七节相应改为第八节,第一百二十三条至第一百三十八条相应改为第一百二十八条至第一百四十三条。

以上建议,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宪法修正案议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2018126

(来源:《人民日报》20180226 01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201812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现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支撑。5年来,粮食生产能力跨上新台阶,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迈出新步伐,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民生全面改善,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显著提升,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三农工作积累的丰富经验,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良好基础。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农业供给质量亟待提高;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欠账较多,农村环境和生态问题比较突出,乡村发展整体水平亟待提升;国家支农体系相对薄弱,农村金融改革任务繁重,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机制亟待健全;农村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强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乡村是一个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有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有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有亿万农民的创造精神,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撑,有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有旺盛的市场需求,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立足国情农情,顺势而为,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目标任务。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

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对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强;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

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

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三、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必须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

(一)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完善支持政策。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强化监督考核和地方政府责任。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抗旱防洪除涝能力。实施国家农业节水行动,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建设一批重大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面向全行业的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深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木种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高标准建设国家南繁育种基地。推进我国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科研机构、设备制造企业联合攻关,进一步提高大宗农作物机械国产化水平,加快研发经济作物、养殖业、丘陵山区农林机械,发展高端农机装备制造。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者队伍。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智慧农业林业水利工程,推进物联网试验示范和遥感技术应用。

(二)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制定和实施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建立健全质量兴农评价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考核体系。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推行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产品品牌,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新格局。加快发展现代高效林业,实施兴林富民行动,推进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加强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优化养殖业空间布局,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健康养殖,做大做强民族奶业。统筹海洋渔业资源开发,科学布局近远海养殖和远洋渔业,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建立产学研融合的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加强农业绿色生态、提质增效技术研发应用。切实发挥农垦在质量兴农中的带动引领作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重点提高基层监管能力。

(三)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重点解决农产品销售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农产品产后分级、包装、营销,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大力建设具有广泛性的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设施,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森林人家、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特色小镇。对利用闲置农房发展民宿、养老等项目,研究出台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办法。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

(四)构建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优化资源配置,着力节本增效,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建立健全我国农业贸易政策体系。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产品贸易关系。积极支持农业走出去,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粮商和农业企业集团。积极参与全球粮食安全治理和农业贸易规则制定,促进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农业国际贸易秩序。进一步加大农产品反走私综合治理力度。

(五)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注重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扶持小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拓展增收空间。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小农户抗风险能力。研究制定扶持小农生产的政策意见。

四、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分类有序退出超载的边际产能。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科学划定江河湖海限捕、禁捕区域,健全水生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开展河湖水系连通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力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继续开展退耕还湿。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把所有天然林都纳入保护范围。扩大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建立成果巩固长效机制。继续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有效防范外来生物入侵。

(二)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处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病虫害绿色防控。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扩大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范围。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防控和修复,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加大东北黑土地保护力度。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县乡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地方在重点生态区位推行商品林赎买制度。健全地区间、流域上下游之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购买、森林碳汇等市场化补偿制度。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推行生态建设和保护以工代赈做法,提供更多生态公益岗位。

(四)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将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生态经济的优势,提供更多更好的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加快发展森林草原旅游、河湖湿地观光、冰雪海上运动、野生动物驯养观赏等产业,积极开发观光农业、游憩休闲、健康养生、生态教育等服务。创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镇和精品线路,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

五、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

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一)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的有效方式,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挖掘农村传统道德教育资源,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

(二)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立足乡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支持农村地区优秀戏曲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等传承发展。

(三)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提升服务效能。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公共文化资源要重点向乡村倾斜,提供更多更好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鼓励文艺工作者不断推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尤其是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充分展示新时代农村农民的精神面貌。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开展文化结对帮扶,引导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文化建设。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丰富农村文化业态,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

(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深化农村殡葬改革。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

六、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抓乡促村,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注重吸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建立农村党员定期培训制度。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加强农村社区治理创新。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集中清理上级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维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

(三)建设法治乡村。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将政府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四)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家庭等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五)建设平安乡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农村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探索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

七、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

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要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把乡村建设成为幸福美丽新家园。

(一)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加强职业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农村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把农村需要的人群纳入特殊教育体系。以市县为单位,推动优质学校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统筹配置城乡师资,并向乡村倾斜,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

(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依法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加强扶持引导服务,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农民勤劳守法致富,增加农村低收入者收入,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保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三)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示范县为载体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通村组硬化路建设。加大成品油消费税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力度。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制定农村通动力电规划,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做好整体规划设计,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步伐,开发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技术、产品、应用和服务,推动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应用普及,弥合城乡数字鸿沟。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抓紧研究提出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巩固城乡居民医保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将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创新多元化照料服务模式。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

(五)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精神卫生、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善条件。加强乡村中医药服务。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倡导优生优育。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

(六)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种举措,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坚持不懈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加快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努力补齐影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总结推广适用不同地区的农村污水治理模式,加强技术支撑和指导。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北方地区农村散煤替代,有条件的地方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和新能源利用。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加强空心村服务管理和改造。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开展田园建筑示范,培养乡村传统建筑名匠。实施乡村绿化行动,全面保护古树名木。持续推进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建设。

八、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

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必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既不降低扶贫标准,也不吊高胃口,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细的工作,坚决打好精准脱贫这场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攻坚战。

(一)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强化产业和就业扶持,着力做好产销衔接、劳务对接,实现稳定脱贫。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综合实施保障性扶贫政策,确保病有所医、残有所助、生活有兜底。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二)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发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以解决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帮扶为抓手,加大政策倾斜和扶贫资金整合力度,着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增强贫困农户发展能力,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主要投向深度贫困地区,增加金融投入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用地需要。

(三)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把救急纾困和内生脱贫结合起来,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逐步消除精神贫困。要打破贫困均衡,促进形成自强自立、争先脱贫的精神风貌。改进帮扶方式方法,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推动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四)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强化县级党委作为全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关键作用,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县级党政正职要保持稳定。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对挪用和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严惩不贷。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作风问题。科学确定脱贫摘帽时间,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查处。完善扶贫督查巡查、考核评估办法,除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外,各部门一律不准再组织其他检查考评。严格控制各地开展增加一线扶贫干部负担的各类检查考评,切实给基层减轻工作负担。关心爱护战斗在扶贫第一线的基层干部,制定激励政策,为他们工作生活排忧解难,保护和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机衔接。制定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研究提出持续减贫的意见。

九、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系统总结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加快土地管理法修改,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

(三)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坚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充实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推进集体林权、水利设施产权等领域改革,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等工作。

(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强化绿色生态导向,创新完善政策工具和手段,扩大绿箱政策的实施范围和规模,加快建立新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市场购销主体,改革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通过完善拍卖机制、定向销售、包干销售等,加快消化政策性粮食库存。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效能。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探索开展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

十、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聚天下人才而用之。

(一)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

(二)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推动人才管理职能部门简政放权,保障和落实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推行乡村教师县管校聘。实施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继续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计划等,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支持地方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

(三)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深入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健全种业等领域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明晰为基础、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

(四)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现代农业,培养造就新农民。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明确政策边界,保护好农民利益。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加强对下乡组织和人员的管理服务,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建设性力量。

(五)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建立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全面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研究制定鼓励城市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

十一、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要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

(一)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优化财政供给结构,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增加地方自主统筹空间,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切实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通过财政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等,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加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强化担保融资增信功能,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稳步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改革,鼓励地方政府试点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二)拓宽资金筹集渠道。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集中力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

(三)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要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防止脱实向虚倾向,严格管控风险,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抓紧出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加大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对乡村振兴支持力度。明确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乡村振兴中的职责定位,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乡村振兴中长期信贷支持。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完善村镇银行准入条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服务好乡村振兴。普惠金融重点要放在乡村。推动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制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和融资、并购重组,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改进农村金融差异化监管体系,强化地方政府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责任。

十二、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真正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到各个方面。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下大气力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做好协同配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做好党的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根据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要求和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把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传统、要求、政策等以党内法规形式确定下来,明确加强对农村工作领导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工作范围和对象、主要任务、机构职责、队伍建设等,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三)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行家里手。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全面提升三农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拓宽县级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

(四)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各地区各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根据发展现状和需要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对具备条件的村庄,要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对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村庄,要统筹兼顾保护与发展;对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的村庄,要加大力度实施生态移民搬迁。

(五)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抓紧研究制定乡村振兴法的有关工作,把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法定化,充分发挥立法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的法律法规。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各地可以从本地乡村发展实际需要出发,制定促进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加强乡村统计工作和数据开发应用。

(六)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氛围。凝聚全党全国全社会振兴乡村强大合力,宣传党的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和各地丰富实践,振奋基层干部群众精神。建立乡村振兴专家决策咨询制度,组织智库加强理论研究。促进乡村振兴国际交流合作,讲好乡村振兴中国故事,为世界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迎难而上、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人民日报》20180205 01版)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开创新时代“三农”全面发展新局面的意见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部署,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现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三农”全面发展新局面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战略选择,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四化”同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传承和弘扬中华农耕文明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做好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四个好”目标,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三)目标任务。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初步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主要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增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构建起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农村基础保障条件持续改善,完成路网、水网、电网、通信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四好村”创建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现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

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建成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科技创新水平高、农业质量效益好、三次产业融合深、服务体系建设优、农村生态环境美、乡村善治文化兴、职业农民队伍强的农业强省。乡村产业全面升级,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巩固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川字号”品牌知名度大幅提升,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新体系基本构建,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取得重大成效。乡村更加生态宜居,城乡融合发展的规划体系整体构建,乡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合理有序,农村人居环境更加整洁优美,全面建成生态宜居的幸福美丽新村。乡风文明大幅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乡村优秀文化遗产得到全面保护,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基本形成。乡村治理更加有效,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全面增强,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基本构建,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现代农村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农民生活富裕美好,基本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始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美丽城镇与美丽乡村交相辉映、美丽山川与美丽人居有机融合,全面建成农业强省,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居民实现共同富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二、坚持规划先行,优化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布局

(四)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编制全省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年),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市(州)制定区域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县(市、区)统筹县城、乡镇和村组,制定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对应的县域乡村振兴规划;乡镇按照因地制宜、宜聚则聚、宜散则散、不搞大拆大建和改造、保护、新建相结合的规划理念,坚持“小而美”的空间格局,维系小城镇宜居尺度,及时更新完善镇村规划体系、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实现规划全覆盖。推进扩权强镇,做强中心村、特色村,适时适当推进村组合并。强化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执行监管,把编制规划纳入工作考核内容,严格实行规划审批制度。建立健全村镇基层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各市(州)可从本地乡村发展实际出发,坚持可持续发展,制定促进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不同类型的县(市、区)开展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加强乡村统计工作和数据开发工作。县(市、区)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报告、向同级政协通报乡村振兴计划的实施情况。

(五)优化农业功能分区和经济地理。立足特色资源优势、环境承载能力、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等,推进农业主体功能区建设,确定重点发展区、优化发展区、适度发展区、保护发展区,明确“四区四基地”优先发展区域。推进以五大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的农业发展布局,把农产品主产区作为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区域,加快形成以盆地中部平原浅丘区、川南低中山区、盆地东部丘陵低山区、盆地西缘山区和安宁河流域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其他农业地区为重要组成的发展格局。支持经济强县、农业大县率先建成农业强县,开展农业强县示范县创建。破除行政区划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建立产业城乡互通、区域互融、跨区跨界的产业融合发展机制。

(六)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机制。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按照功能定位导向、要素协调一致、综合集成实施的原则,推进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有机衔接,促进城乡功能和空间融合发展。建立适合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的规划标准体系,推广完善乡村规划师制度,引导建筑、园林、景观、艺术设计、文化策划等设计大师、优秀团队下乡。

(七)统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构建农民工住房保障工作机制,逐步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对农民工的定向供应比例。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将省内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报考高中及参加高考的政策,确保在报考高中、参加高考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全面落实转移人口与建设用地、建设资金、转移支付“三挂钩”机制,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推进实现居住证制度全省覆盖,对居住证持有者逐步扩大公共服务供给。

三、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建立健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八)以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为重点构建现代农业产业链。落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十大行动方案》(川委〔2017303号),大力实施产业基地建设行动,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推进粮食生产重点县和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建设,加快薯业全产业链和水产产业发展,建成全国优质粮油生产基地、特色农产品供给基地、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大力实施“川字号”知名品牌创建行动,加强推动孵化、提升、创新、整合、信息等品牌建设“五大工程”,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加强品牌培育和市场营销推广,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知名品牌示范区。注重打造驰名(著名)商标,培育四川名牌,把川酒、川菜、川茶、川果、川药、川猪、川烟、川油(油菜籽)、川薯等知名品牌铸造成金字招牌。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壮大行动,加快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加强农产品产后分级、包装、营销,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冷链物流、烘干仓储等服务体系,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坚持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创业园、科技园为重要载体,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园区建设,创建一批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建成全国优质农产品加工基地。强化农村流通现代化建设,大力发展数字流通、绿色流通、集约流通和开放流通。

(九)建立实施农业绿色生产制度。实施质量兴农和绿色兴农战略,全面建立农业绿色生产评价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考核体系,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建立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制度,完善秸秆和畜禽粪污等农业副产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探索区域农业循环利用机制,推广农业循环发展模式。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完善耕地、草原、渔业水域、湿地等农业资源环境管控制度,建立节约高效的农业用水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健全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制度,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实现“两减三基本”目标。健全创新驱动与约束激励机制,完善农业生态补贴制度,建立绿色农业标准体系和农业资源环境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绿色农业法规政策体系。

(十)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坚持市场主导、农民自愿、民主合作、兴农富农的原则,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农民合作社发挥纽带作用、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发挥基础作用,培育发展一批带动作用突出、产业功能互补、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农民合作社联合发展,自愿组建联合社。健全资金互助、信息互通、市场共用、品牌共创等资源要素共建共享机制,推动产业化联合体融通经营发展。优化政策配套,加强金融支持,落实用地等要素保障,创造发展良好环境,提升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质效。

(十一)建立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机制。实施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工程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康养、创意农业、电子商务、农村服务业、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建立多种业态互相融合、多元发展机制。以全域旅游战略为抓手,推进项目带动,优化产品供给,增强乡村旅游核心竞争力。抓好环成都国际乡村旅游休闲带、川南乡村旅游带、攀西乡村休闲度假带、秦巴山区乡村运动休闲带、川西高原自然风光民族风情等乡村旅游目的地建设,着力打造乡村旅游特色村寨。持续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开展河湖公园试点。推动“农业+康养”产业融合发展,优化森林康养产业布局,形成环成都平原周边、秦巴山区、攀西地区、乌蒙山区森林康养示范区,加快建设全国森林康养目的地和森林康养产业大省。推动“农业+文创”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挖掘巴蜀特色农业农村文化元素,推出创意农产品、创意景观农业、创意农业活动,打造农村民俗文创产品,建设一批农村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和乡村旅游创客基地。推动“农业+电商”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行动,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网络,打造一批全国一流的农村电商示范区域。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业。

(十二)不断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深化农业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实施优质专用品种培育引进工程、优势特色产业瓶颈技术创新工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开展全产业链关键技术集成创新和示范应用,突破作物优质丰产栽培技术、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畜禽水产重大疫病防控及健康养殖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等。加强农林种质资源保护,加快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体系,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成果转化机制。推进农业智能生产和农业智慧经营相结合,实现传统精耕细作、现代信息技术与物质装备技术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以“四川科技扶贫在线”、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专家大院等为重点的全域覆盖、运转高效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省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组建产学研融合的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深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十三)加强现代农业物质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农业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融合工程,加强科研机构、设备制造企业联合攻关,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病虫防治等机械设备,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试点示范,建设一批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加快先进农机具研发推广,强化农机关键零部件和重点产品研发。以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开展信息感知、决策智控、智能调度导航、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智能技术与产品研发,大力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农产品加工储运、农机装备等基础设施信息化改造。完善农业遥感监测应用体系、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体系和畜禽屠宰监测统计抽样调查等大数据工程。

(十四)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与乡村资源禀赋相适应、比较优势充分发挥的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新机制,形成一产强、二产优、三产活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加快构建完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改善农业生产设施,实施农业精准作业,提高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切实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强特色优势农产品供给能力。加快构建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提高农业发展综合效益。加快构建完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推动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构建集信息、技术、生产、流通、金融、保险等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完善供销社农资供应保障体系、农产品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农村消费品配送经营体系、农村资金互助合作和金融服务体系等,切实打通服务乡村最后一公里。

(十五)深化建立带动小农户发展机制。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研究完善带动小农户生产的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小农户生产社会化服务机制,切实把绿色有机农资、高产优质种子、先进实用农业科技、现代化农机装备等现代生产要素供向小农户,扶持小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建立完善小农户与农业经营主体利益深度联结机制,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专业市场+合作社+农户”“供销社+小农户”等经营模式,推行合同订单、股份合作、托管寄养、联耕联种、代加工等生产方式,带动小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生产经营,推动小农户经营实现精细化管理。探索建立乡村产业发展用工制度,生产基地或产业项目优先吸纳小农户就近就地务工就业。

四、健全生态文明和人居环境建设保护机制,建设生态宜居的可持续发展幸福美丽新村

(十六)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全面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文化传承“五大行动”,创新理念、思路和举措,建设“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坚持以推进城乡空间融合为重点,结合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推广“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和乌蒙新村建设,统筹推进川中丘陵地区和川西平原地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到2020年,全省80%的行政村建成可持续发展幸福美丽新村。

(十七)突出抓好特色镇建设。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培育创建特色镇的意见》(川委发〔201722号),以特色工业、商贸服务、旅游休闲镇为基础,发展生态宜居、文化创意、科技教育、现代农业等新型产业镇,形成类型多样、充满活力、富有魅力的小城镇发展新格局。深入推进产镇融合发展,促进宜业宜商宜居宜游环境建设,增强小城镇服务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积极支持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中心镇,向主导产业突出、市政功能完善的小城市发展,努力打造一批商贸小镇、文化小镇、旅游小镇、森林小镇等特色服务业发展示范镇。

(十八)深入开展农村土坯房改造整治。落实《四川省“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坚持“拆保改建”相结合,不搞强拆强建,注重保护性改造,留住历史记忆。不断拓宽筹资渠道,采取政府引导、农户自筹、社会帮扶、金融扶持等形式,到2022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坯房分类改造整治任务。探索建立土坯房改造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纳入农村土坯房改造规划农户的金融支持,实行土坯房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市(州)、县(市、区)对规划内农村困难群众的土坯房改造贷款给予适当贴息。坚持充分尊重群众,提供多样户型图纸,制定多种建设方案,让农民群众自主选择、自主参与。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健全相关建设制度和程序,确保住有所居、住得安全。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众安全住房保障机制。

(十九)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县(市、区)、乡镇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建立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村转移防控机制。推进农村土地污染治理,加强污染土壤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探索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土壤修复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分类,全面推行“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到2020年实现所有行政村垃圾处理处置率100%。贯彻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行动方案,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制定实施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总结推广适用于不同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人口规模较大的中心村为重点,分类确定排放标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确保驻地和人口规模较大的中心村为重点,分类确定排放标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到2035年全部实现农村污水有效处理。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探索完善乡村垃圾、污水、厕所运营管理体制机制。

(二十)深入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实施一批国家、省及地方性造林绿化工程,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规模。实施抑螺防病、生态景观、水源保护、森林碳汇等特种用途造林。加强矿山迹地、工程创面、灾损区域林草植被恢复,加快九寨沟地震生态修复。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强森林抚育改造,加快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加强城市(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加强乡村进出道路、集中居住点、房前屋后、休闲地绿化。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复壮,推进环成都平原生态带建设,加强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人家等绿化模范创建。落实绿化管护责任,加强森林草原火灾和病虫鼠害防控,扩大生态护林员规模。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发挥好绿化基金会作用,推进PPP造林模式。培育一批生态保护修复专业化企业。到2020年完成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任务。

(二十一)强化农村生态环境系统保护。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加快实施长江上游干旱河谷生态治理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划定工作,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重要湿地保护恢复工程,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区建设,大力实施退牧还草、严重退化草地与鼠荒地沙化草地综合治理、草原防灾减灾等工程,全面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按照中央部署设立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将生态环境监管机构延伸到乡村,加强农村自然(气象)灾害监测防御体系机制建设。到2020年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

(二十二)全面推进河(湖、库)长制完善水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河长制高效运行机制,完善基层河段长巡河制度,构建完善省、市、县、乡四级河长责任体系,深入开展河段长巡河和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全面推行湖(库)长制工作,将湖泊、水库、天然湿地纳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范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分步推进河湖管理信息化,建立完善河湖在线监测系统,建立河长制信息化工作平台。加强督导考核,强化提示、约谈、通报等措施,切实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启动省十大主要河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深入开展入河排口专项整治,着力开展水污染治理攻坚,以沱江为重点全面实施严重污染水体整治行动,加快整治黑臭水体。大力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小流域生态治理,实施十大流域带状防护林廊道、林水相依风光廊道建设。

五、建立农耕文明与现代文明融合发展机制,切实加强乡风文明建设

(二十三)积极构建新时代农村核心价值体系。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实施乡村文化塑造行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农民正确的价值取向。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遏制婚丧高额礼金、乱办滥办酒席、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坚决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积极倡导尊老爱幼、邻里团结、遵纪守法的良好乡风民俗。推动媒体办好农村版或农村栏目,重点发掘和宣传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

(二十四)加快建立乡村优秀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增强保护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实施乡村文脉保护和传承行动。加快抢救保护乡村优秀文化遗产,挖掘农耕文化、林盘文化、南方丝绸之路文化、三国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茶马古道文化等。加大对传统村落、乡土建筑和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力度,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策进行保护修缮,建立健全文物“四有”档案和传统村落“一村一档”。对有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宅和民族特色村镇,逐步申报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编制保护利用规划。重视村志村史编纂,积极建设巴蜀农耕文化主题博物馆,支持申报国家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力开展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将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遗产点申请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进行保护,加强对村落濒危非遗项目的抢救保护工作。支持各级非遗传承人依托乡土非遗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开展传承传习活动。坚持保护与开发有机结合,打造推出一批特色鲜明、风格各异的精品文化遗产旅游景区、景点和线路。

(二十五)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鼓励城市对乡村进行文化帮扶,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积极创作反映新时代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落实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打造农村“十里文化圈”。完善公共设施管理运行机制,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增加农村文化供给总量,积极开展全民阅读、经典诵读、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戏曲进乡村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乡村歌舞、乡村竞技等活动,打造农民艺术节、书香天府·农民读书月、少数民族艺术节和乡村艺术大展等活动平台。深入实施乡村文化惠民工程,结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对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备购置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予以支持。探索推广农民文化理事会机制,推进民办文化机构发展。繁荣农村文化市场,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

(二十六)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的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全国和省级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活动和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文明集市等创建活动,加强外出务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文明礼仪、道德素养和职业技能等培训。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农村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引导群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理念。积极开展家风建设活动和好人好事评选,大力塑造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二十七)推动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创造性转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化等文化资源,实施乡村文化品牌培育行动,扶持一批创新力竞争力强的文旅和文创企业,塑造具有浓郁四川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打造一批集农业文化创意、生态饮食体验、特色食材交易和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综合产业体。实施乡村创意产品推广行动,以刺绣、竹编、年画、唐卡、陶艺、漆器等为重点,支持开发农村特色创意民族民俗文化产品,推出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质特色创意产品,加强“互联网+”特色产品和工艺品的生产营销,促进乡村文化产业优秀品牌走出去。

六、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机制,促进乡村社会有效治理

(二十八)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抓好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健全落实村党组织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群团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村级治理体系。加强和改进对农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提倡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依法兼任(担任)其他村级组织和相关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建立健全村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和落实村党组织定期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制度。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加强思想建设,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二十九)大力推进村民自治。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深入实施“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机制,探索推行民选、民议、民建、民管的村级公益项目建设新模式。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稳妥推进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探索在村民小组成立村民理事会、监事会等形式的自治组织载体。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切实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与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精准对接。在城乡结合部等“人口倒挂”较为突出的地方,完善非户籍人口参与当地社区治理的工作机制。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进社区化服务管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组织开展互助服务,探索构建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居民自治服务管理机制。

(三十)深入推行依法治村。扎实推进“法律七进”,健全农村依法治理体系,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提高农民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建立集维稳、综治、信访、法治、民生为一体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建立完善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惩治力度。组织村民制定修订村规民约。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十一)探索建立农村德治体系。把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倡导科学精神,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新风行动,抵制封建迷信。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和道德评议机制,成立道德评议会,开办道德讲堂、文化礼堂等,开展德孝主题文化活动,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开展建村标、立家风、讲家训等活动,推进农村传统文化、家风文化、民风文化百花齐放。全面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推进乡村诚信文化建设,不断完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

(三十二)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发展路径。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配套政策,适时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性法规。实施集体经济攻坚行动。引导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探索资产租赁型、资源整合型、稳健投资型、区位特色型、服务创收型等发展模式。发挥供销社组织和服务优势,建立与村集体经济的利益联结机制。全面总结推广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改革试点经验,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模式,用好用活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探索“四荒”资源开发的新模式。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或参与财政支农项目建设,鼓励将财政投入形成资产量化一定比例作为村集体资产,建立合理利益分配机制。

(三十三)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扩权强镇、富民兴村和依法下放、能放就放的原则,依法依规赋予乡镇更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构建功能完善权责一致的管理体制。加快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强化统筹乡村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治理、维护辖区平安的能力。依法厘清乡镇和村(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社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责边界和事权划分,建立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村级事务统一归口管理、审核准入制度。建立稳定、便捷、畅通的民情上达新通道,形成覆盖县、乡、村的民情收集网络。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在行政村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健全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指标的评价体系和结果公开办法,建立严格规范的治理责任考评和追责机制。

七、健全社会事业和民生城乡共享发展机制,实现农民生活富裕美好

(三十四)健全城乡教育均衡化发展制度。完善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学前教育政府、举办者、家庭合理分担成本机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完善普通高中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好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办好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和应用能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动态管理机制,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特岗计划”和省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以市、县为单位,推动优质学校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统筹配置城乡师资,并向乡村倾斜,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加强和改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三十五)健全农民工转移就业和多元化增收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大返乡下乡创业基地建设力度,依托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工业园区等,盘活闲置土地、厂房等资产资源,整合发展一批返乡下乡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开展返乡农民工初创培训、创业辅导、创业提升培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基层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平台建设,提供就业信息、创业指导、优惠政策享受等“一站式服务”。实施农民创新创业行动、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支持返乡农民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深入实施农民增收书记、县长负责制。

(三十六)加强农民社会保障平等化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畅通养老、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渠道。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和临时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额代缴最低档次养老保险费。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加快农村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加快构建农村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

(三十七)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巩固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全面做好农村困难家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救治工作。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卫生投入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县域内医疗共同体建设。加强乡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农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全面开展农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建立政府投入、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实施合格村医培养计划,大力培养本土化人才。全面推进乡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机制。发展远程影像诊断和远程会诊,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方便农村居民就近就医。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和健康村镇建设试点。

(三十八)完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完善全域覆盖、责任明晰、信息共享、精准效能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配齐配强协管员(信息员),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监管,推动形成群防群控、共治共享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格局。加快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强化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三小”业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乡村药店配送体系。

(三十九)构建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三留守”人员基础信息台账,组织开展摸底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加快建立“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完善支持政策措施,建立以维护合法权益为主的社会服务组织,提供生活保障、教育就业、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紧急救援、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健全基层组织关爱服务制度机制,扩大“童伴计划”实施覆盖面,鼓励村妇女主任、心理咨询专职教师、社会志愿者等群体为留守人员提供专兼职服务。

(四十)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营一体化。坚持以水利、道路、农村能源和通信为重点,统筹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再造一个都江堰”大提升行动,加快毗河供水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推进灌区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整体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机制。深入贯彻《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大力实施通乡油路、通村硬化路工程建设,按期实现乡乡通油(水泥)路、村村通硬化路目标。引导具备条件的地方推进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同组道路建设,逐步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联网路基本畅通、村内通组路不断延伸。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加快农业生产道路建设。大力推进规模化沼气工程、太阳能利用、风力发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使用生物天然气、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逐步推动天然气向农村覆盖。推进“宽带乡村”“光网四川”“无线四川”建设,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逐步实现网络村村通。

八、坚持农村改革主攻方向,激发城乡融合发展活力

(四十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探索颁发土地经营权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坚持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发展土地流转型、土地入股型、服务带动型等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以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农民财产性收入为导向,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性房屋试点。深化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四十二)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坚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到2019年基本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到2021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各类产权确权和登记颁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设好国家试验示范区,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牧区草原家庭经营责任制,稳妥开展草原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积极推行草原规范流转。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规范交易行为、丰富交易品种,完善配套措施和工作机制,推动成为农村各类资产资源流转交易、项目招商活动、项目合作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探索推进水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水利设施产权等领域改革,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等工作。

(四十三)建立健全人才流向乡村的机制。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推动人才管理职能部门简政放权,保障和落实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鼓励各地出台市场准入、财政投入、金融服务、用地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各类人才流向乡村创业就业。实施基层党组织“千名好书记”培养引领计划和10万村级后备干部培育工程,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就业,完善创业就业人员的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完善新型农村经营人才扶持政策,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引导教育、卫生、农业、文化等行业科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流动。健全乡村教师、医生、农技员的补充、发展、关爱等制度,出台工资、职称等扶持政策,提高岗位吸引力。建立急需紧缺人才援助机制,选派党政机关干部人才开展对口援助,选派乡镇优秀干部人才到省、市机关挂职锻炼。实施专家下基层活动,组织专家到乡村开展智力服务。建立从省会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选派优秀教师、医生、科技和文化工作者等到乡村开展援助服务的长效机制。统一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推行省属公办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单独划线录取藏区彝区学生制度,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推荐就业,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留得住、能战斗、带不走的乡村人才队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的积极作用,共同支持乡村振兴。研究引导和支持退休干部、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等新乡贤返乡的扶持政策。正确引导和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协设立新乡贤界别。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引导工商资本和企业积极投入乡村振兴事业。

(四十四)全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按照“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总要求,加快培育现代农民。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研究制定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总体规划。加强涉农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研究开设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的实用专业,逐步建立初、中、高三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体系,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支持高校、职业院校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灵活设置专业,创新培养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深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构建教育培训、标准条件、生产经营、风险防控、社会福利、退养保障等政策体系,形成扶持各类人才进入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制度安排。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

(四十五)完善乡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在确保村域范围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实施整治和增减挂钩等,优化村土地利用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在同一乡镇范围内,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和农村空闲建设用地整理,调整村庄建设用地布局。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求,各地按不低于省上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8%予以单列,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对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养老、健康等特色产业使用建设用地的,允许实施点状供地。在严格禁止开发商品住宅或建私人庄园会所前提下,拓宽农村建设用地使用范围。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全面落实并不断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从事冷链物流、烘干仓储、农产品加工、森林康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助设施建设用地可再增加3%。保障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村组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用地,仍按原地类管理,不办理转用审批手续。

(四十六)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投入机制。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各级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实施财政支农投入考评制度,建立市县多投入、省级多补助的激励机制。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改进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和市域、县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总结推广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经验和财政资金“五补五改”模式。加强县、乡基本财力保障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力度。继续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全面推广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业务。探索建立以县为主、省市适当补助、县域封闭运行的乡村振兴贷款风险金制度。管好用好“四项扶贫基金”。完善支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政策,吸引和撬动国有资本、金融资本、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参与乡村建设运营,探索重大农业项目PPP模式及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总结推广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供销投资集团在农业投融资等方面的带动作用。设立省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乡村振兴专项发展基金。支持市、县政府将上级政府转贷的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推动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试点,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探索开展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四十七)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完善农业信贷担保、再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各级融资担保体系,增强担保融资增信功能,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等债券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总结农村资金互助社、村级扶贫互助社改革试点经验,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鼓励发展农业互助保险。优化村镇银行布局和设立模式,稳妥培育村镇银行。加大金融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便利度。运用大数据系统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常态化的“三农”融资精准对接和监测通报,满足多主体的多元化融资需求。推动构建省、市、县三级的农业政策性担保体系,支持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扩大规模和覆盖面。研究完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支持扩大目标价格指数保险、制种保险、特色农业保险覆盖面。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机制试点。鼓励各地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

(四十八)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对外开放合作机制。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配合的要求,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对外开放合作长效协调机制。加强四川农博会、川台农业合作论坛、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等形式的合作交流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天府农业博览园,构建资源共享、要素互通、优势互补的合作交流机制,营造吸引国内外资本、技术、管理等资源要素投资四川的良好环境。研究出台“走出去”的支持政策,鼓励各地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农业投融资、农产品国际贸易、农业技术创新等领域开展合作,重点支持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在加工、物流、仓储、码头等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科技含量高的技术领域开展对外投资,提高对外投资层次和投资效益。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农产品宣传推介机制,支持“川字号”农产品参加国际性农产品、食品、美食类展会和推介会,加快“川字号”农产品走出去步伐。强化农业投资风险管控,建立统一的农业境外投资预警机制,完善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制度。

九、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坚决打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场硬仗

(四十九)全力实现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达标脱贫。围绕不愁吃不愁穿,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业、农村电商,用好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帮助贫困户发展稳定增收产业;加强就业能力培训,通过东西部扶贫协作、企业定向招工、劳务输出等渠道促进转移就业,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地就业;全面落实低保兜底政策。围绕住房安全有保障,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房改造,用3年时间全部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落实民族自治地区15年免费教育、“9+3”免费职业教育、一村一幼等政策,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五长负责制”,发挥好教育扶贫基金作用,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不漏一人,做到教育扶贫优惠政策落实不漏一户。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认真落实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个人支付占比控制等政策,研究完善重特大疾病和县域外就医救助机制,用好卫生扶贫救助基金。

(五十)聚力解决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的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把攻克深度贫困堡垒作为脱贫攻坚重中之重,严格执行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年度专项实施方案,推动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有机衔接,全面落实“三增一免”要求。持续用力在藏区推进实施“六项民生工程计划”、在彝区推进实施“十项扶贫工程”和17条特殊支持政策。扎实推进省内735县对口帮扶藏区彝区45个贫困县工作。深化与广东、浙江的扶贫协作,携手推进佛山—凉山东西部扶贫协作示范工作。发展多种形式的“飞地经济”。加快实施深度贫困地区人才振兴工程。加强凉山州禁毒防艾工作,推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建设。

(五十一)继续巩固深化脱贫成果。坚持以贫困村为基本工作单元,持续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强力落实脱贫攻坚到村到户帮扶政策措施。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大力发展村级特色产业和集体经济,积极推动现代文明普及提升和基层自治治理能力提高。严格对照贫困村退出“一低五有”标准补短,确保全省所有贫困村按照计划安排顺利达标退出。优化完善贫困村“五个一”干部帮扶机制,同步加强有20户以上贫困户的非贫困村“三个一”帮扶。构建完善“造血”功能、改善改良“输血”机制、建立健全“失血”救助的长效机制。梳理完善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的政策措施,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脱贫政策延续性。严格脱贫对象认定、退出和痕迹管理,建立完善跟踪监测、动态管理机制。完善扶贫督查巡查、考核评估办法,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查处。

(五十二)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为重点推进“四好村”创建。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调动贫困群众脱贫奔康的积极性主动性。扎实开展“四好村”创建,到2020年全省所有的行政村建成县级、市级“四好村”,60%的村建成省级“四好村”,引导农民群众真正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深入开展感恩奋进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常态化抓实中国梦等教育活动,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坚定脱贫奔康的信心决心。抓细抓实农民夜校,培育打造一批示范夜校、示范实践基地,探索开办“网上夜校”“夜校微信群”,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学政策、学法律、学文化、学技术。大力推进精神扶贫,培育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培养勤劳致富、文明和谐的时代新风尚。

十、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建设高素质的“三农”工作队伍

(五十三)健全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原则落到实处,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按照《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和机构改革的统一要求,做好“三农”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能优化配置。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充分发挥牵头协调、决策参谋、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积极推行县级党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同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负责人制度。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做好协调配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

(五十四)建立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责任制。建立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制度,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各市(州)党委、政府每年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情况。建立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十五)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三农”工作队伍。严格按照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要求,加强“三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全面提升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水平。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全面提升“三农”干部的能力和水平,拓宽县级“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育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一线流动的导向。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制度。建立农村党员定期培训制度。建立健全第一书记选派长效机制,坚持向全省所有贫困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选派第一书记制度,为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障。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122

  (来源:《四川日报》20180208 01版)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2018120日)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提升国民素质和人力资源质量,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现就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兴国必先强师,深刻认识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战略意义。教师承担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时代重任,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教师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广大教师牢记使命、不忘初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改革创新、服务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之中,新一轮科技和工业革命正在孕育,新的增长动能不断积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向往更加迫切。面对新方位、新征程、新使命,教师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有的地方对教育和教师工作重视不够,在教育事业发展中重硬件轻软件、重外延轻内涵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亟须加大;师范教育体系有所削弱,对师范院校支持不够;有的教师素质能力难以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要,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需要提升,专业化水平需要提高;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职业吸引力不足,地位待遇有待提高;教师城乡结构、学科结构分布不尽合理,准入、招聘、交流、退出等机制还不够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亟须理顺。时代越是向前,知识和人才的重要性就愈发突出,教育和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就愈发凸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

2.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3.基本原则

——确保方向。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坚持严格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党牢牢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强化保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

——突出师德。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深化改革。抓住关键环节,优化顶层设计,推动实践探索,破解发展瓶颈,把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真招实招,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分类施策。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根据各级各类教师的不同特点和发展实际,考虑区域、城乡、校际差异,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定向发力,重视专业发展,培养一批教师;加大资源供给,补充一批教师;创新体制机制,激活一批教师;优化队伍结构,调配一批教师。

4.目标任务。经过5年左右努力,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职业发展通道比较畅通,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普遍建立,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

2035年,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造就数以百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十万计的卓越教师、数以万计的教育家型教师。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二、着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5.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优秀党员教师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定期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轮训。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健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加强党员教师日常管理监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争做四有好教师的示范标杆。重视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配齐建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形成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工作力量。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入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兼职教师的工作量,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增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增强价值判断、选择、塑造能力,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教师充分认识中国教育辉煌成就,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教育。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广大教师热爱祖国、奉献祖国。创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开辟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利用思想政治教育新载体,强化教师社会实践参与,推动教师充分了解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着眼青年教师群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使思想政治工作接地气、入人心。

7.弘扬高尚师德。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开展教师宣传国家重大题材作品立项,推出一批让人喜闻乐见、能够产生广泛影响、展现教师时代风貌的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加强引领,注重感召,弘扬楷模,形成强大正能量。注重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的监察监督,强化师德考评,体现奖优罚劣,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

三、大力振兴教师教育,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8.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师范教育体系,推进地方政府、高等学校、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研究制定师范院校建设标准和师范类专业办学标准,重点建设一批师范教育基地,整体提升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适时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提升师范教育保障水平。切实提高生源质量,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采取到岗退费或公费培养、定向培养等方式,吸引优秀青年踊跃报考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改革招生制度,鼓励部分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院校的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或采取入校后二次选拔方式,选拔有志于从教的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建设。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授予单位及授权点向师范院校倾斜。强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在专业发展、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师范院校评估要体现师范教育特色,确保师范院校坚持以师范教育为主业,严控师范院校更名为非师范院校。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确保教师培养质量。

9.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开展教师教育。创造条件,推动一批有基础的高水平综合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专业,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整合优势学科的学术力量,凝聚高水平的教学团队。发挥专业优势,开设厚基础、宽口径、多样化的教师教育课程。创新教师培养形态,突出教师教育特色,重点培养教育硕士,适度培养教育博士,造就学科知识扎实、专业能力突出、教育情怀深厚的高素质复合型教师。

10.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提高教师培养层次,提升教师培养质量。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义务教育学校侧重培养素质全面、业务见长的本科层次教师,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侧重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研究生层次教师。大力推动研究生层次教师培养,增加教育硕士招生计划,向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倾斜。根据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以实践为导向优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强化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和普通话等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半年。加强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转变培训方式,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的有机融合,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改进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教育教学一线实际,组织高质量培训,使教师静心钻研教学,切实提升教学水平。推行培训自主选学,实行培训学分管理,建立培训学分银行,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的立交桥。建立健全地方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队伍,依托现有资源,结合各地实际,逐步推进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与改革,实现培训、教研、电教、科研部门有机整合。继续实施教师国培计划。鼓励教师海外研修访学。

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面向全体中小学校长,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打造高品质学校。实施校长国培计划,重点开展乡村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和名校长研修。支持教师和校长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

11.全面提高幼儿园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善保教的教师队伍。办好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若干所幼儿师范学院,支持师范院校设立学前教育专业,培养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幼儿为本、才艺兼备、擅长保教的高水平幼儿园教师。创新幼儿园教师培养模式,前移培养起点,大力培养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优化幼儿园教师培养课程体系,突出保教融合,科学开设儿童发展、保育活动、教育活动类课程,强化实践性课程,培养学前教育师范生综合能力。

建立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切实提升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加大幼儿园园长、乡村幼儿园教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创新幼儿园教师培训模式,依托高等学校和优质幼儿园,重点采取集中培训与跟岗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幼儿园教师。鼓励师范院校与幼儿园协同建立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12.全面提高职业院校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双师型的教师队伍。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引领带动各地建立一支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支持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立高等学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的机制。切实推进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不断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技术能手与职业院校管理者、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

13.全面提高高等学校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的教师队伍。着力提高教师专业能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搭建校级教师发展平台,组织研修活动,开展教学研究与指导,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加强院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建设,建立完善传帮带机制。全面开展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重点面向新入职教师和青年教师,为高等学校培养人才培育生力军。重视各级各类学校辅导员专业发展。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和人文交流机制,有序推动国内外教师双向交流。支持孔子学院教师、援外教师成长发展。

服务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好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着力打造创新团队,培养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加强高端智库建设,依托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汇聚培养一大批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名师。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遴选和培育中要突出教书育人,让科学家同时成为教育家。

四、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切实理顺体制机制

14.创新和规范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适应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紧迫需求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改革的新形势,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及高考改革等带来的新情况,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公办幼儿园人员配备规范、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创新编制管理,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编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实行教师编制配备和购买工勤服务相结合,满足教育快速发展需求。

15.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行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管理,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实行学区(乡镇)内走教制度,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给予相应补贴。

逐步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鼓励优秀特岗教师攻读教育硕士。鼓励地方政府和相关院校因地制宜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等方式,为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培养一专多能教师,优先满足老少边穷地区教师补充需要。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鼓励支持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

16.完善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政策,逐步将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参加教育教学实践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严格教师准入,提高入职标准,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分区域规划,分类别指导,结合实际,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地方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建立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按照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任职条件和资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激发办学治校活力。

17.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职称与教师聘用衔接。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加强聘后管理,激发教师的工作活力。完善相关政策,防止形式主义的考核检查干扰正常教学。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等评价教师。实行定期注册制度,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活力。加强中小学校长考核评价,督促提高素质能力,完善优胜劣汰机制。

18.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制度。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人员配备规范。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格标准,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完善教师招聘办法。推动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职业院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适应产业发展和参与全球产业竞争需求,大力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双师型教师考核评价要充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

19.深化高等学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实行高等学校人员总量管理。严把高等学校教师选聘入口关,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教育实习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适应人才培养结构调整需要,优化高等学校教师结构,鼓励高等学校加大聘用具有其他学校学习工作和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教师的力度。配合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改革,健全外籍教师资格认证、服务管理等制度。帮助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解决住房等困难。

推动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等学校,由高等学校自主组织职称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任。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等学校,可采取联合评审的方式。推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加强聘期考核,准聘与长聘相结合,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职称评聘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和师德考核,将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坚持正确导向,规范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

五、不断提高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20.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负起中小学教师保障责任,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公办中小学教师要切实履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义务,强化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

21.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实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地区,根据实际实施相应的校长收入分配办法。

22.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关心乡村教师生活。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努力惠及更多乡村教师。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让乡村教师住有所居。拿出务实举措,帮助乡村青年教师解决困难,关心乡村青年教师工作生活,巩固乡村青年教师队伍。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优化乡村青年教师发展环境,加快乡村青年教师成长步伐。为乡村教师配备相应设施,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23.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民办学校应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

24.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体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扩大高等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高等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高等学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完善适应高等学校教学岗位特点的内部激励机制,对专职从事教学的人员,适当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的比重,加大对教学型名师的岗位激励力度。

25.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大力宣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最美教师。开展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重点奖励贡献突出的教学一线教师。做好特级教师评选,发挥引领作用。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并落实相关优待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体现以人为本,突出教师主体地位,落实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推行中国特色大学章程,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教师在高等学校办学治校中的作用。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克服职业倦怠,激发工作热情。

六、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力确保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26.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满腔热情关心教师,充分信任、紧紧依靠广大教师。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紧扣广大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问题,找准教师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坚持发展抓公平、改革抓机制、整体抓质量、安全抓责任、保证抓党建,把教师工作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工,确定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人要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把准方向、敢于担当,亲力亲为、抓实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相关部门要制定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的具体措施。研究修订教师法。统筹现有资源,壮大全国教师工作力量,培育一批专业机构,专门研究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为重大决策提供支撑。

27.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完善支出保障机制,确保党和国家关于教师队伍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加大师范教育投入力度。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并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来源:《人民日报》20180201 01版)


中办国办印发

《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使用的前提。建立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引导人才职业发展、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人才评价机制仍存在分类评价不足、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手段趋同、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用人主体自主权落实不够等突出问题,亟需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现就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目的,加快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人才评价制度,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评价工作的领导,将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全社会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容才聚才之风,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奋斗中来。

——坚持服务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正向激励作用,推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坚持科学公正。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分类建立体现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人才,让各类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

——坚持改革创新。围绕用好用活人才,着力破除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保障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评价制度环境。

二、分类健全人才评价标准

(三)实行分类评价。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健全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坚持共通性与特殊性、水平业绩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加快新兴职业领域人才评价标准开发工作。建立评价标准动态更新调整机制。

(四)突出品德评价。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加强对人才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评价考核,倡导诚实守信,强化社会责任,抵制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等不良风气,从严治理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完善人才评价诚信体系,建立诚信守诺、失信行为记录和惩戒制度。探索建立基于道德操守和诚信情况的评价退出机制。

(五)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着力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合理设置和使用论文、专著、影响因子等评价指标,实行差别化评价,鼓励人才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作出贡献、追求卓越。

三、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

(六)创新多元评价方式。按照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加强国际同行评价。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由用户、市场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评价。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评价重在同行认可和社会效益。丰富评价手段,科学灵活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不同方式,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七)科学设置人才评价周期。遵循不同类型人才成长发展规律,科学合理设置评价考核周期,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短期评价和长期评价相结合,克服评价考核过于频繁的倾向。探索实施聘期评价制度。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等评价考核周期,鼓励持续研究和长期积累。

(八)畅通人才评价渠道。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所有制、身份、人事关系等限制,依托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等,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兴职业等领域人才申报评价渠道。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建立评价绿色通道。完善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申报评价办法。

(九)促进人才评价和项目评审、机构评估有机衔接。按照既出成果、又出人才的要求,在各类工程项目、科技计划、机构平台等评审评估中加强人才评价,完善在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实施、急难险重工作中评价、识别人才机制。深入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树立正确评价导向,进一步精简整合、取消下放、优化布局评审事项,简化评审环节,改进评审方式,减轻人才负担。避免简单通过各类人才计划头衔评价人才。加强评价结果共享,避免多头、频繁、重复评价人才。

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

(十)改革科技人才评价制度。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目标,结合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以科研诚信为基础,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对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对从事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的人才,重在评价考核工作绩效,引导其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支持能力。

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改变片面将论文、专利、项目、经费数量等与科技人才评价直接挂钩的做法,建立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

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适应科技协同创新和跨学科、跨领域发展等特点,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团队评价办法,实行以合作解决重大科技问题为重点的整体性评价。对创新团队负责人以把握研究发展方向、学术造诣水平、组织协调和团队建设等为评价重点。尊重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杜绝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

(十一)科学评价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为人民做学问的研究立场、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注重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继承性和民族性、原创性和时代性、系统性和专业性相统一,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评价体系,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文艺精品。

根据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等不同学科领域,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艺术表演创作等不同类型,对其人才实行分类评价。对主要从事理论研究的人才,重点评价其在推动理论创新、传承文明、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能力贡献。对主要从事应用对策研究的人才,重点评价其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服务支撑的能力业绩。对主要从事艺术表演创作的人才,重点评价其在艺术表演、作品创作、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的能力业绩。突出成果的研究质量、内容创新和社会效益,推行理论文章、决策咨询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成果、优秀网络文章、艺术创作作品等与论文、专著等效评价。

(十二)健全教育人才评价体系。坚持立德树人,把教书育人作为教育人才评价的核心内容。深化高校教师评价制度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全面考核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注重对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的综合评价。坚持分类指导和分层次评价相结合,根据不同类型高校、不同岗位教师的职责特点,分类分层次分学科设置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突出教育教学业绩评价,将人才培养中心任务落到实处,要求所有教师都必须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建立健全教学工作量评价标准,落实教授为本专科生授课制度,加强教学质量和课堂教学纪律考核。

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按照兼备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实践能力的要求,完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双师型教师评价标准,吸纳行业、企业作为评价参与主体,重点评价其职业素养、专业教学能力和生产一线实践经验。

适应中小学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新要求,建立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标准,重点评价其教育教学方法、教书育人工作业绩和一线实践经历。严禁简单用学生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

(十三)改进医疗卫生人才评价制度。强化医疗卫生人才临床实践能力评价,完善涵盖医德医风、临床实践、科研带教、公共卫生服务等要素的评价指标体系,合理确定不同医疗卫生机构、不同专业岗位人才评价重点。对主要从事临床工作的人才,重点考察其临床医疗医技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引入临床病历、诊治方案等作为评价依据。对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人才,重点考察其创新能力业绩,突出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能力。对主要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等的公共卫生人才,重点考察其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等能力。

建立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评价机制,考核其掌握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常见病多发病诊疗、预防保健和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因素。

按照强基层、保基本及分级诊疗要求,建立更加注重临床水平、服务质量、工作业绩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评价机制,鼓励医疗卫生人才服务基层,更好满足基层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十四)创新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适应工程技术专业化、标准化程度高、通用性强等特点,分专业领域建立健全工程技术人才评价标准,着力解决评价标准过于追求学术化问题,重点评价其掌握必备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工程技术难题、技术创造发明、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项目设计、工艺流程标准开发等实际能力和业绩。探索推动工程师国际互认,提高工程教育质量和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化、国际化水平。

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快构建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要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多层次职业标准。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做好评价结果有机衔接。坚持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职业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价、专业评价和企业认可相结合的原则,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难题要求,对知识技能型人才突出掌握运用理论知识指导生产实践、创造性开展工作要求,对复合技能型人才突出掌握多项技能、从事多工种多岗位复杂工作要求,引导鼓励技能人才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十五)完善面向企业、基层一线和青年人才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产业发展需求、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企业人才评价机制,突出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对业绩贡献突出的优秀企业家、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申报条件。健全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重要标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突出对经营业绩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评价制度。

创新基层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着力拓展基层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健全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制度,完善教育培训、认定评价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加强社会工作者职业化管理与激励保障,提升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现代化水平。

完善青年人才评价激励措施。破除论资排辈、重显绩不重潜力等陈旧观念,重点遴选支持一批有较大发展潜力、有真才实学、堪当重任的优秀青年人才。加大各类科技、教育、人才工程项目对青年人才支持力度,鼓励设立青年专项,促进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探索建立优秀青年人才举荐制度。

五、健全完善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制度

(十六)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尊重用人单位主导作用,支持用人单位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评价人才,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等相衔接。合理界定和下放人才评价权限,推动具备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文化机构、大型企业、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人才智力密集单位自主开展评价聘用(任)工作。防止人才评价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等作用。对开展自主评价的单位,人才管理部门不再进行资格审批,通过完善信用机制、第三方评估、检查抽查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七)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政府、市场、用人主体在人才评价中的职能定位,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协调高效的人才评价管理体制。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强化政府人才评价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职能,减少审批事项和微观管理。发挥市场、社会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积极培育发展各类人才评价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逐步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评价职能。建立人才评价机构综合评估、动态调整机制。

(十八)优化公平公正的评价环境。加强人才评价法治建设,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力,维护人才合法权益。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建立健全申报、审核、公示、反馈、申诉、巡查、举报、回溯等制度。加强评价专家数据库建设和资源共享,建立随机、回避、轮换的专家遴选机制,优化专家来源和结构,强化业内代表性。建立评价专家责任和信誉制度,实施退出和问责机制。强化人才评价综合治理,依法清理规范各类人才评价活动和发证、收费等事项,加强考试环境治理,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人才评价文化建设,提倡开展平等包容的学术批评、学术争论,保障不同学术观点的充分讨论,营造求真务实、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评价氛围和环境。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委和政府对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的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发挥社会力量重要作用,认真抓好组织落实。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分类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军队可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军队人才评价机制。要坚持分类推进、先行试点、稳步实施,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来源:《人民日报》20180227 01版)


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

教研〔2018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研究生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顶端,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主要途径,是国家人才竞争的重要支柱,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核心要素。研究生导师是我国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肩负着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为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的首要职责,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2.总体要求。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强化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

3.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4.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科学选才,规范招生,正确行使导师权力,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

5.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关注社会需求,推动知识文化传承发展;熟悉国家招生政策,胜任考试招生工作。秉承先进教育理念,重视课程前沿引领,创新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手段;不断提升指导能力,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之间的平衡,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

三、明确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6.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引导研究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7.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按照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理念,积极参与制定执行研究生培养计划,统筹安排实践与科研活动,强化学术指导;定期与研究生沟通交流,指导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深入开展研究;营造和谐的学术环境,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激发研究生创新潜力;引导研究生跟踪学科前沿,直面学术问题,开拓学术视野,在学术研究上开展创新性工作。

8.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和专业实践活动,指导研究生发表各类研究成果,培养研究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支持和指导研究生将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9.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鼓励研究生将个人的发展进步与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需要相结合,为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支持和鼓励研究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人民与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培养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积极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努力成为世界文明进步的积极推动者。

10.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自觉遵守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学术事业的神圣性、纯洁性与严肃性,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在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强化学术规范训练,加强职业伦理教育,提升学术道德涵养;培养研究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11.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根据不同学科、类别的研究生培养要求,积极为研究生的学习和成长创造条件,为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有利条件;鼓励研究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积极创设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增加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的机会;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

12.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要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校规校纪教育,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了解学生成长环境和过程,在关心帮助研究生的过程中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加强与研究生的交流与沟通,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关注研究生的学业压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供相应的支持和鼓励,保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关注研究生的就业压力,引导研究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关心研究生生活和身心健康,不断提升研究生敢于面对困难挫折的良好心理素质。

四、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

13.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坚持立德树人,把教书育人作为研究生导师评价的核心内容,突出教育教学业绩评价,将人才培养中心任务落到实处。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立德树人纳入教学评估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的评价;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结合自身办学实际和学科特色,制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办法,以年度考核为依托,坚持学术委员会评价、教学督导评价、研究生评价和导师自我评价相结合,建立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体系。

14.明确表彰奖励机制。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评价考核结果,作为人才引进、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鉴定、引导、激励和教育功能。强化示范引领,对于立德树人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给予表彰与奖励,推广复制优秀导师、优秀团队的成功经验。

15.落实督导检查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把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纳入教学督导范畴,加强督导检查。对于未能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五、强化组织保障

16.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尊重高校办学自主权,优化管理,强化服务,加强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切实保障各项投入,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政策落实;突出制度建设,形成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长效机制。

17.研究生培养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落实,确保实效;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导师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交流、研讨,提升导师学术研究水平和研究生指导能力;尊重和保障导师自主性,维护和规范导师在招生、培养、资助、学术评价等环节中的权利;保障导师待遇,加强导师培训,支持导师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和行业企业实践,逐步实现学术休假制度;改善导师治学环境,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实验设施等条件;积极听取导师意见,营造良好校园文化环境,提升导师工作满意度。

18.倡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协同参与。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动员各界力量关心导师队伍建设;大力宣传导师立德树人先进典型,加强榜样示范教育;倡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协同参与,促进导师立德树人工作机制的常态化科学化。

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本意见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

教育部

2018117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户网站)

 


四川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四川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四川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精神,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破除束缚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向高校放权,给高校松绑,减负除缚,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创新人才,培育竞争新优势,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学科专业设置

(一)改革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深入推进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省学位委员会负责审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严格执行学位授权准入标准,强化专家评审和公开环节,按程序组织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和博士学位授权初审。对于学位授权单位不按照标准和程序办理,不能保证质量的,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直至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博士硕士学位授权。

(二)改进高校本专科专业设置。全面落实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指导高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总体原则和要求,自主设置本科和高职高专专业,非国家控制类本科专业经教育厅报教育部备案,非国家控制类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报教育厅备案。支持高校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对接产业链及行业需求,充分科学论证,按照专业管理规定的基本程序和要求,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加强专业建设信息服务和宏观管理,公布布点较多、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名单,公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名单,支持设置紧缺、急需专业。加强人才需求、专业设置以及招生计划编制的论证调研,加强就业状况的监测预警。建立专业数据信息管理平台,探索开展专业评估,促进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健全招生、就业和人才培养质量与专业设置联动机制,科学编制各专业计划。开展专业设置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专业,责令有关高校限期整改或暂停招生。

二、完善编制及岗位管理

(三)探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探索制订我省高校人员总量核定指导标准和试点方案。试点高校人员总量实行动态调整。高校在人员总量内依法依规自主进人。机构编制、高校主管部门发现高校在人员总量管理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对相关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四)自主管理岗位设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根据不同类型层次高校事业发展和人才发展需要,适当提高高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高校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在人员总量内组织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并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岗位设置方案应包括岗位总量,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类岗位的名称、数量、结构比例、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等。

(五)自主设置内设机构。高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确定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内设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鼓励高校推进内设机构取消行政级别的试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保障高校内设机构人员享有相应的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及相关待遇。

(六)建立引进人才特设岗位制度。支持高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建立完善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条件、程序等机制,因学校未设置相应等级岗位或者设置的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可按规定设置专业技术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人员比照学校同类、同职务(岗位)等级人员聘用,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三、完善进人用人制度

(七)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高校根据事业发展、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自主制订招聘或解聘的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政府各有关部门不统一组织高校人员聘用考试,简化进人程序,由主管部门负责招聘方案核准及拟聘人员审核确认,为高校聘用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人事管理服务。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工作人员自主招聘制度,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范招聘程序,确保公平公正。高校在人员总量内聘用人才要围绕主业、突出重点、支持创新。

(八)自主管理人员流动。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人员流动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完善标准条件,规范管理流程。高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自主制定教师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离岗创业的具体办法和操作流程。高校可按规定自主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研人员到高校担任兼职教授或创业导师,促进产学研人才双向流动。

(九)健全自主用人机制。高校根据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依法自主建立健全内部用人管理制度,自主做好人员聘用管理。对总量内人员,高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在人员总量外,高校可自主灵活用工,依法签订劳动(劳务)合同,依法履行合同,规范实施管理,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改革教师职称评聘制度

(十)自主开展职称评审。以优化岗位管理为基础,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自主制定评审标准、评审办法,自主开展评审、自主发放证书、自主使用评审结果,切实强化岗位聘用管理,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终身制,建立分类评价、分类管理和高校自主评审、政府宏观管理相结合的职称评审制度,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科学用人机制。条件不具备、独立组织评审确有困难的高等学校,可委托相关高校或第三方职称评审机构进行评审,也可会同其他高校进行联合评审。职称评审标准、评审办法、评审方案按权限报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学校主管部门通过建立健全巡查抽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制度等,加强对高校开展自主评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对评聘过程中标准把握不严、程序不规范,造成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高校要给予警告、责令整改;对违纪违规的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十一)改进职称评审方法。高校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握不同岗位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特点,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考察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坚持向长期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人员倾斜,克服论资排辈现象和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支持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人才破格评审。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分类建立评价标准,实施分类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式,并提高教学业绩在评聘中的比重。

五、健全薪酬分配制度

(十二)加强绩效工资管理。制定符合高等教育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高等学校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加大对高层次人才集中、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艰苦边远地区高校的倾斜力度。

(十三)扩大薪酬分配自主权。支持高校建立健全有利于提高竞争力、科学规范的内部分配机制体制,实行符合高校特点和发展需求的内部分配政策。高校要理顺内部收入分配关系,保持各类人员收入的合理比例。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对符合规定高层次人才的特殊报酬,职务发明完成人、科研项目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以及面向企业和社会承担科研项目、开展技术服务(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和咨询等)所获收益中科研人员及其团队的劳动报酬,由高校分项目据实申报、主管部门专项据实核增,计入当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基数。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按规定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部分,以及科技人员从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所获得的劳务报酬和绩效激励,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六、规范经费使用管理

(十四)改进经费使用管理方式。财政部门要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以绩效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拨款结构。通过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预算调剂管理办法,采取额度管理、自主调整等措施,进一步扩大高校项目资金统筹使用权。适当扩大财政授权支付范围,赋予高校资金支付更多的自主权限。逐步实现用款计划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项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报。

(十五)扩大国有资产处置权限。适当提高资产处置的备案和报批标准。省属高校核销货币性资产损失50万元以下的,货币性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不含土地、房屋)处置事项,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账面原值,下同)在200万元以下的,由高校自行处置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报主管部门备案。市属高校处置和报批具体标准由各市国有资产综合管理部门制定。高校自主处置已达使用年限、应淘汰报废的资产,处置收益留归学校使用。高校资产处置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缴入同级财政国库,处置收益按相关规定安排拨付给学校使用。税务部门要执行好各项涉及高校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校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加快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管好用好各项经费和资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高校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各高校要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制定加强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的管理办法,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高校应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七、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十六)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健全党委议事决策程序,构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高校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全面负责学校党的建设,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高校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落实党委党建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健全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加强课堂教学建设管理和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规范管理,牢牢把握党对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思想引领,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院(系)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党委(党总支)会议,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强师生党支部建设,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中青年骨干教师党员发展计划,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大纪律建设和纪律审查力度,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和运行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十七)推行依法依章程治校。高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在教育法律的基本制度框架内,依法依章程行使自主权。进一步强化章程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方面的基础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与章程配套的、层次合理、简洁明确、协调一致的校内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形成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更加健全依法依章程治校的问责机制,对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十八)加强民主管理和学术治理。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进一步健全高校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众组织作用。落实《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依法设立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推动学术事务去行政化。完善学术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提高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水平,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高校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学术发展、学术评价等事项中的重要作用,突出同行专家在科研评价中的主导地位,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

(十九)强化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完善高校各类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高校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等校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学校安全稳定的情况外,均应当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畅通监督渠道,发挥社会公众、媒体等力量在监督中的作用,接受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信息公开实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准确回应师生和社会关切。

八、强化监管优化服务

(二十)构建依法监管体系。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支持高校适应创新发展需要,推进治理结构改革。要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健全高校督导制度,探索建立地方高校巡视工作制度,加强对高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等事项的督导和巡查,通过完善信用机制、“双随机”抽查、行政执法、督导、巡视、第三方评估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监督和问责。

(二十一)加强协调指导。各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加强协调,相互配合,整体推进。改善教育行政管理方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规划、公共财政、标准、信息服务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防止“同质化”。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高校用好用足国家给予的倾斜政策,改善办学条件、提高育人质量。

(二十二)营造良好改革环境。各部门要把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抓紧修改或废止影响高校发展和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性的、不合时宜的行政法规和政策文件,保持改革政策协调一致。要切实规范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让高校教学科研人员从过多过苛的要求、僵硬的考核、繁琐的表格中解放出来。积极依托“互联网+”,全面推行高校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办事效率。要切实做好改革政策解读、工作宣传、成效总结、经验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各地各部门各高校要依据本意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抓紧制订实施细则和办法,大力推进改革进程。高校要抓紧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向院系、向研发团队和领军人物放权力度,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四川省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1226

(来源:四川教育网)


●重要会议

四户网站共和国教育部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更加注重发挥宪法重要作用

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224日下午就我国宪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举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长期执政能力,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宪法的重要作用。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研究员李林同志就这个问题作了讲解,并谈了意见和建议。

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强调,中国共产党登上中国历史舞台后,在推进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高度重视宪法和法制建设。从建立革命根据地开始,我们党就进行了制定和实施人民宪法的探索和实践。新中国成立后,在我们党领导下,1954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保障和推动作用,也为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现行宪法的制定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成为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方针。我国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就是在这个历史背景下产生的。这部宪法深刻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要求,确立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路线方针政策,把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定为国家的根本任务,就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一系列规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

习近平强调,回顾我们党领导的宪法建设史,可以得出这样几点结论。一是制定和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二是我国现行宪法是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三是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扬民主,领导人民制定出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四是我们党高度重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这是我国宪法保持生机活力的根本原因所在。宪法作为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

习近平指出,我国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对我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确认的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满自信。

习近平强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们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要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来源:《人民日报》20180226 01版)

 


习近平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强调

提高脱贫质量聚焦深贫地区

扎扎实实把脱贫攻坚战推向前进

汪洋出席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12日在四川成都市主持召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听取脱贫攻坚进展情况汇报,集中研究打好今后3年脱贫攻坚战之策。习近平向奋战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广大干部和贫困地区各族群众致以新春祝福。

习近平强调,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清醒认识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面临任务的艰巨性,清醒认识把握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紧迫性,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提高脱贫质量,聚焦深贫地区,扎扎实实把脱贫攻坚战推向前进。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座谈会。

习近平是在四川考察期间召开这次座谈会的。座谈会上,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贵州省委书记孙志刚、云南省委书记陈豪、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甘肃省委书记林铎、青海省委书记王国生、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参加并提供书面发言;西藏昌都市委书记阿布,新疆喀什地委书记李宁平,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委书记翟玉龙,青海黄南州河南县委书记韩华,广西崇左市龙州县金龙镇党委书记黎峰,贵州黔南州福泉市仙桥乡党委书记杨时江,四川广元市苍溪县白驿镇岫云村党支部书记李君,甘肃天水市清水县土门镇梁山村党支部书记冯小明,公安部办公厅秘书处主任科员、贵州黔西南州兴仁县新龙场镇民裕村第一书记程显臣,福建福州市闽侯县副县长、宁夏固原市隆德县委常委、副县长樊学双发言。他们从不同角度和层面介绍脱贫攻坚情况,交流工作体会,提出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和建议。习近平不时同他们讨论有关问题。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习近平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出发,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取得了决定性进展。

习近平强调,我们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精准识别、精准脱贫的工作体系,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政策体系,保障资金、强化人力的投入体系,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施策的帮扶体系,广泛参与、合力攻坚的社会动员体系,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体系,形成了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习近平指出,在脱贫攻坚伟大实践中,我们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证,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二是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实效,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问题,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上。三是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发挥政府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四是坚持社会动员、凝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格局。五是坚持从严要求、促进真抓实干,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确保帮扶工作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使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六是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用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支撑脱贫攻坚。这些经验弥足珍贵,要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和发展。

习近平强调,脱贫攻坚面临的困难挑战依然巨大,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依然不少。今后3年要实现脱贫3000多万人,压力不小,难度不小,而且越往后遇到的越是难啃的硬骨头。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急躁和厌战情绪以及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存在,有的还很严重。行百里者半九十。必须再接再厉,发扬连续作战作风,做好应对和战胜各种困难挑战的准备。

习近平指出,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此,他提出8条要求。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亲力亲为抓脱贫攻坚。贫困县党委和政府对脱贫攻坚负主体责任,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把主要精力用在脱贫攻坚上。中央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3年攻坚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导向。

第二,坚持目标标准。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要调高标准、吊高胃口。

第三,强化体制机制。落实好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中央统筹,就是要做好顶层设计,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为地方创造条件,加强脱贫效果监管。省负总责,就是要做到承上启下,把党中央大政方针转化为实施方案,促进工作落地。市县抓落实,就是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要改进考核评估机制,根据脱贫攻坚进展情况不断完善。

第四,牢牢把握精准。建档立卡要继续完善,精准施策要深入推进,扎实做好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等重点工作。

第五,完善资金管理。强化监管,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要增加投入,确保扶贫投入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要加强资金整合,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要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脱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第六,加强作风建设。党中央已经明确,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要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要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

第七,组织干部轮训。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在人,在人的观念、能力、干劲。要突出抓好各级扶贫干部学习培训。对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点是提高思想认识,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掌握精准脱贫方法论,培养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能力。对基层干部,重点是提高实际能力,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要吸引各类人才参与脱贫攻坚和农村发展。要关心爱护基层一线扶贫干部,激励他们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努力工作。

第八,注重激发内生动力。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要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引导他们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改进帮扶方式,提倡多劳多得,营造勤劳致富、光荣脱贫氛围。

习近平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存在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手里历史性地得到解决。这是我们人生之大幸。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来完成这项对中华民族、对整个人类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伟业。只要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齐心协力、顽强奋斗,脱贫攻坚战一定能够打好打赢。

丁薛祥、刘鹤参加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有关省区负责同志及分管扶贫工作同志、有关市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人民日报》20180215 01版)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811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8111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纪委委员133人,列席177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部署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审议通过了赵乐际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定不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总结5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科学分析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强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完成伟大事业必须靠党的领导,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讲话登高望远、居安思危,内涵丰富、切中要害,展现出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顽强意志品质、强烈历史担当,诠释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不改、矢志不渝、自我革命、砥砺奋进的政治品格和革命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寄予殷切期望,提出新的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党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学懂弄通做实,把握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一项一项抓实抓好。

全会指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在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关键在于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关键在于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决不能半途而废,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排除错误思想干扰,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努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全会强调,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第二,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探索形成高效顺畅的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效统一,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第三,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严肃问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群众感情,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

第四,让巡视利剑作用更加彰显。制定中央巡视工作规划,贯彻巡视工作方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视,统筹安排常规巡视,深化专项巡视,强化机动式巡视,综合运用巡视成果,狠抓整改落实,提升全覆盖质量。深入开展巡察工作,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

第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把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紧。

第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精准有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第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第八,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完善地方纪委派驻体制机制,强化监督职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

全会要求,打铁必须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秉持高尚情怀,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忠于职守、认真履职。要增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提高履职能力,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保持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定力、耐力、活力,保持工作、政策、措施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认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无私无畏、奋发有为,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人民日报》20180114 01版)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826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825日至6日在成都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省纪委委员53人,列席213人。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省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赵乐际同志所作工作报告以及王东明同志在本次全会上的讲话,审议通过了王雁飞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作报告。

王东明同志的讲话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绩,深刻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强调省委 “三个不可低估”的形势判断仍然没有过时,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必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持之以恒、毫不动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坚持标本兼治惩贪治腐,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巩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全会认为,王东明同志的讲话旗帜鲜明、思想深刻、冷静清醒、立场坚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全面彰显了省委带头履行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强意志,为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全会回顾了省纪委十一届一次全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会认为,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锲而不舍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坚决有力刷新吏治,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发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这条主线,忠诚履职,稳中求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全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随之开启新征程,必须准确把握新时代新思想新要求。纲举才能目张,必须紧紧抓住党的政治建设这个纲;思想就是力量,必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的根基在人民,必须持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坚持就是胜利,必须一刻不停歇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打铁必须自身硬,必须持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革命性锻造。

全会指出,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安排,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打好惩贪治腐、正风肃纪、刷新吏治持久战,进一步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的两面派两面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政治生态建设,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建设正气充盈的政治文化,着力清除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以及关系学、厚黑学等庸俗腐朽思想。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省直部门党组(党委)抓好下属单位,市、县党委抓好本级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基层站所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以强有力问责督促责任落实。

第二,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规范监察职责权限,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及时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建立顺畅运转机制,突出执纪特色,提高执法效率。规范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流程,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衔接,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第三,保持正风肃纪的恒心和韧劲。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持续整治,防止回潮复燃。深化“阳光问廉”“阳光政务”,拓展“纪检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监督模式。更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第四,持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将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必学内容。凡被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引导党员干部把未病当作有病防。在早发现早纠正上下功夫,用好第一种形态,增强谈话函询严肃性,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细化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理直气壮为改革创新、担当有为者撑腰鼓劲。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五,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定不移、精准有序,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重点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深化标本兼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做深做实廉政风险防控,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第六,不断深化政治巡视巡察。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视,紧盯被巡视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紧盯“三大问题”,围绕“六项纪律”,坚持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和机动巡视相结合,规范“回头看”,推动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增强党的意识、严明党的纪律。压实整改责任,对整改不力的启动问责,确保件件有着落、条条要整改。增强巡察权威,修订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办法,强化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健全巡视巡察联动机制。

第七,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重心下移,压实市、县、乡党委和纪委“两个责任”, 对失职失责的“双问责”。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决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化“3+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大调研、大起底、大公开、大围歼。

第八,塑造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新形象。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首要政治本色和首要政治品质,确保政治过硬。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开展“三转”落实情况“回头看”,推动县一级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强化纪委、监委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实现合编、合心、合力。严格管理监督,完善内控机制,坚持刀刃向内,坚决防止“灯下黑”。

全会听取了南充市委、遂宁市政府、内江市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主要负责同志的述责述廉,进行了现场问答和民主测评。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新胜利,进一步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四川日报》20180207 01版)


王东明在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上强调

坚定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新胜利

 

25日,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在成都举行。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安排部署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委书记王东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省政协主席柯尊平,省委副书记邓小刚出席会议。

王东明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坚定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清醒作出“三个不可低估”形势判断,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来抓,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坚持正风肃纪扶正祛邪,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始终坚持严格管理正向激励,始终坚持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集中打一场惩贪治腐、正风肃纪、刷新吏治的攻坚战持久战,推动全省政治生态发生了可喜变化。同时要看到,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和惩治腐败、担当作为等方面还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三个不可低估”的形势判断仍然没有过时。必须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和惩治腐败定力,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坚定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新胜利。

王东明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把握“六个统一”的内涵要求,牢牢把握“三个不可低估”形势判断,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坚决打好惩贪治腐、正风肃纪、刷新吏治持久战,进一步巩固发展全省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王东明强调,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同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不利于党的团结统一的言行作斗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腐朽庸俗文化侵蚀。

王东明强调,要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继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聚焦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拿出过硬措施,研究治本之策,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扎实抓好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集中力量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工作、联系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等制度,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在联系服务群众中更好造福群众。

王东明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惩贪治腐,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腐败问题。大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深化政治巡视,推进市县巡察监督,加强派驻监督,推动县级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推进建章立制,巩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王东明强调,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健全明责、履责、问责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追究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公正监察、严肃问责,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守纪律讲规矩拒腐蚀的政治机关和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干部队伍。要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逐步构建涵盖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管审理全流程制度体系,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

会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传达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代表省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与会同志进行了分组学习讨论。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部分中央在川单位、新闻媒体、金融单位和科研单位、高等学校、国有企业和医院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等,在成都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设分会场。

根据会议安排,6日上午,部分市(州)委书记、市(州)长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将向全会作述责述廉报告,并进行现场问答、民主测评。

(来源:《四川日报》20180206 01版)


省委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全省领导干部大会

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

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

 

   省委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调研期间重要指示、在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

省委书记王东明主持省委常委会会议、全省领导干部大会并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做好四川工作,奋力开创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王东明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这次来川视察指导并发表重要讲话,既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又紧扣四川省情和工作实际,既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成绩,又对进一步做好四川工作、开启四川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出重要要求,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对四川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全省各族人民的深切关怀。这对于全省上下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坚定前行;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在巴蜀大地落地生根;对于进一步丰富完善治蜀兴川总体布局、战略谋划和政策措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再立新功、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王东明指出,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做好新形势下四川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刻领会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的重要要求,深刻领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要求,深刻领会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要求,深刻领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要求,深刻领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要求,深刻领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迅速传达到广大干部群众当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王东明指出,要切实增强做好四川各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行动、转化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新成效,推动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一要继续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四川工作,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二要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三要毫不动摇推动高质量发展,始终保持转型发展战略定力,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抓好全面创新改革“一号工程”,深入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定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扎实推进天府新区、天府国际机场和国际空港新城、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建设经济强省。四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定走产业振兴、质量兴农之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等重点任务,统筹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和小农户经营,加快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扎实开展“四好村”创建,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推动四川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五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大力发展教育医疗事业,落实好民族地区15年免费教育、“9+3”免费职业教育、“一村一幼”等特殊支持政策,加快推动汶川地震、芦山地震等灾区发展振兴,高质量推进九寨沟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和发展提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反恐防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六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坚持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统筹抓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扎实推进藏区依法常态化治理、彝区禁毒防艾,坚定把四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七要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地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党章权威,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强化理论武装,持续用力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坚决有力刷新吏治,坚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王东明强调,要扎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广泛开展宣传宣讲,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宣传宣讲,带头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反复学深入学,学出“四个自信”、学出使命担当、学出能力水平、学出绝对忠诚,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造新的业绩。

王东明强调,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委常委出席常委会会议,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省监察委主任,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军区司令员、政委,各市(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成都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军分区等方面负责同志在各市(州)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四川日报》20180215 01版)


省委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

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

    

春节后上班第一天,222日,省委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一项项落到实处。省委书记王东明主持学习会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省政协主席柯尊平,省委副书记邓小刚参加学习。

学习会上,省委中心组成员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四川重要讲话,逐一谈了认识体会,并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打算和措施。大家认为,在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不辞辛劳亲临四川视察指导,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四川人民的深切关怀,体现了对四川工作的高度重视,给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巨大鼓舞。大家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期间的重要讲话,总揽全局、指引方向,思想深邃、内涵丰富,饱含深情、情真意切,令人鼓舞、催人奋进,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成绩,对进一步做好四川工作、开启四川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出重要要求,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四川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大家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治蜀兴川总体工作格局和战略谋划完全符合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四川实际,完全符合党中央的要求,更加坚定了我们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信心决心。大家表示,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鼓励鞭策作为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

王东明指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是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继续坚持领导带头,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一方面带头学深悟透,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结合起来,切实做到融会贯通、武装头脑;另一方面带头贯彻落实,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具体行动,转化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新成效,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要永远铭记、始终感恩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的深切关怀,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教育引导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始终做到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拥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永远听党话、跟党走。二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四川工作提出的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总体要求和“五个着力”重点任务,坚定不移作为做好新形势下四川工作的总遵循,结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结合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进一步完善治蜀兴川工作格局,找准着力重点、细化政策举措,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坚定前行。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的重要要求,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面伟大旗帜,持续深化理论学习、调查研究和工作落实,学出坚定信念、学出绝对忠诚、学出使命担当。四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要求,继续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大力转变发展方式,持续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四川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要求,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重中之重,把生活富裕作为中心任务,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抓好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四好村创建,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工作队伍,推动我省加快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六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要求,进一步树牢为民情怀,紧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把握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切实解决好教育、就业、安全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继续抓好灾区恢复重建和藏区依法治理、彝区禁毒防艾、全社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不断增强全省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要求,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把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作为重中之重,妥善处理好省负总责和市县抓落实的关系、精准脱贫与区域开发的关系、脱贫数量和脱贫质量的关系、强化外部帮扶与激发内生动力的关系,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八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用力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坚决有力刷新吏治,把“四个意识”变为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和实际行动,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在四川落地落实。

王东明强调,当前全省各方面工作任务很重,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职尽责,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扎实抓好“四项重点工程”,扎实抓好项目年、产业培育、全面深化改革、民主法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各方面工作,确保实现今年开门红。

不是省委中心组成员的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党员领导,省法院、省检不是省委中心组成员的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党员领导,省法院、省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等列席学习会。

(来源:《四川日报》20180223 01版)

 

上一篇:2018上半年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指导性意见

下一篇:2017上半年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