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各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民主评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对评议结果如有异议,请于9月26日17:00前实名向学院党委办反映。不接受匿名反映,不接受公示期结束后反映。地址:3教416,联系人:谢丽苹,联系电话:028-86290993(搬办公室后移机中)。
注:请通过评议的同学认真核对本人信息(包括学号、姓名信息及评议分值、认定等级),如有误,务必于9月26日前联系学院权益部陈锦晟(QQ:2656317812)。
我院党委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