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支部的通知

时间: 2023-12-01 点击次数:


我院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党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年。学院党委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凝心聚力,激励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师生学先进、赶先进,筑牢立德树人、强农兴农的使命担当,进一步增强各党支部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学院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党内法规、四川农业大学《组织工作管理办法》《教职工荣誉体系实施办法》和2023年年度工作要点,决定组织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支部评选表彰活动。根据《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校党字〔2023〕66号),结合学院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一)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从事党务工作的专职干部、党支部(副)书记、党组织委员、专职组织员、专职辅导员、党员班主任等,可申请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先进基层党支部:各教工、师生党支部可参评先进基层党组织。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以及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学生的回信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眉山市东坡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永丰村)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学校第11次党代会精神,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党员师生中起表率作用,带头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川农大精神”,品德高尚,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3.自觉遵守党章,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4.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立足本职、勇于创新,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党员群众充分认可。教职工党员要坚守“立德树人、强农兴农”初心使命,带头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标准,模范做到“四个相统一”,师德师风好,热爱工作、崇尚实干、业绩突出;学生党员要带头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模范做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团结带动身边同学共同进步作用明显。

5.带头站稳人民立场,密切联系师生,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等社会活动中带头挺身而出,积极投身一线且表现突出。

6.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领导干部没有被问责的情况教职工党员应当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在完成重要工作任务、推进本单位发展中乐于奉献、业绩突出学生党员应当勤奋学习,争当学习的排头兵,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主动带动身边同学共同进步,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时时体现先进性。

7.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清正廉洁。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以及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学生的回信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眉山市东坡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永丰村)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学校第11次党代会精神,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党员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带头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

2.自觉遵守党章,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自觉接受组织和全体师生的监督,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和认可度。

3.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能力,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时代学校党务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发挥党务工作者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善于做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带头密切联系师生、热心服务师生、反映师生呼声。

5.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清正廉洁。

(三)先进基层党支部

1.坚决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以及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学生的回信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眉山市东坡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永丰村)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学校第11次党代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校本级《组织工作管理办法》和“党支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重视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教育工委和校党委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鲜明大抓基层导向,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教学科研单位和管理服务部门党组织做到“五个到位”,师生党支部做到“七个有力”。

3.领导班子工作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政支部(副)书记有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团结带领党员和师生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赢得广大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4.坚决贯彻各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师生、维护稳定、乡村振兴、服务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5.近两年组织未受到通报、诫勉或组织处理;无师生受到警告以上党内或行政处分或有关违纪违法等情况发生。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未发生师德师风相关问题,未发生影响学校、学院声誉的安全稳定事件,或重大群体性、政治性事件。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和研究,确定向学院党委推荐的人员名单。务必按照“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师生公认”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进行推荐。各支部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2人,由学院党委委员会评议选出不超过11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请各支部提名0-1人,由学院党委委员会评议选出不超过5人;各支部自行提交申请先进党支部,由学院党委委员会评议选出不超过3个

(二)填写推荐材料。各支部对拟推荐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评价,以支部的名义提交推荐材料后上报学院党委办公室。

(三)确定推荐对象。学院党委召开党委委员会,根据各支部上报的拟推荐对象,研究推荐对象。

(四)公示。对推荐对象在院网公示3个工作日。

五、组织领导

(一)学院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充分发挥政治把关作用,对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严格标准和程序,精心组织,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师生群众的意见,坚持优中选优,认真把关,确保拟推荐对象经得起检验。

(二)各党支部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创先争优的过程。请于12月8日16:30前将推荐集体和个人的推荐审批表及主要事迹简表(纸质材料)报送至学院党委办公室(7-804)黄杵睿老师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756593119@qq.com。

 

中共44118太阳成城集团委员会

2023年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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