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小班:
经学生自愿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资格审查后,一是确定必修课加权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0%的人选,拟评13人;二是按剩余名单中的单10%(以综测排序)进行评选,拟评共23人;再根据各年级各专业双30%评选(以综测排序),且长期勤工助学,拟评2人。现将2022-2023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馈到学院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李晓辉
联系地点:7-804
联系电话:028-86293116
我院党委办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