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各团支部、各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结引领广大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火热实践,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我院2023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如下,请各单位积极动员广大青年学子参与。
一、实践主题
学习二十大 实践当先锋 奋进新征程
二、实践对象
面向我院全体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支持和鼓励专业教师和专职团干部带队参与实践,支持和鼓励跨学校、跨校区、跨年级、跨专业组队。
三、实践内容
1.理论成就·青年共学
2.百年党史·青年共传
3.强农兴国·青年共建
4.美丽中国·青年共治
5.科技强国·青年共创
6.微光成炬·青年共助
7.其他实践活动
注:活动内容详情可见《活动内容具体介绍》(附件1)
四、实践形式
(一)团队实践
1. 团队人数:6—15人。
2. 实践天数:原则上不低于7天。
3. 组队原则:原则上以线下形式实践。
l 鼓励根据我院学科优势和学科特色跨专业、跨学院、跨高校组队,申报项目队长必须为我院学生;
l 鼓励学生通过组队形式,原则上在家乡所在地、假期常住地就近就便开展。
4. 重点团队:团队进行重点团队申报,学院进行审核,团队需结合主题,充分发挥我院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在依托老师科研项目、创新创业项目、学科课程实习和社会服务等的基础上,整合组建1-2支院级重点大团在资金扶持、专业指导、基地选择、宣传报道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5. 普通团队:前期进行普通团队申报,学院进行审核即可立项。
6. 注意事项:
1) 团队社会实践的组建必须严格遵守组队原则,在领导小组审批允许实施后,方可开展实践活动。
2) 学生自由组队。个人结合主题,可跨班级跨专业跨学院自行招募或联系队员组建团队,鼓励邀请研究生加入团队进行技术指导和实践参与。
3) 不得虚报实践地点,实践内容;禁止私自更改实践地点;禁止以社会实践的名义离开居住省(市)。若发现虚报、隐瞒现象,将严肃处理。
4) 跨院组队。若队长是本院而队员有外院同学,外院同学可参与本院评优。上交资料的时间和标准都以本院为准,且都交于本院。
5) 《介绍信》(附件6)及《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基地协议书》(附件7)将于队长培训会时统一发放。
6) 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旗帜可于队长培训会时领取。
7) 跨校组建团队。鼓励学院或个人结合主题,主动联系其他高校共同组建实践团队。
(二)个人实践
1. 实践天数:原则上不低于7天。
2. 未参加团队的同学,按照“返回家乡、就地就近”原则,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3. 假期就业实习、大学生艺术团训练、参与学院寒假实验、参与大学生传媒中心和“微观川农”等新媒体相关工作、寒假高中行等均可作为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其中寒假高中校园行可算作个人社会实践,后期材料提交详见院网通知。
4. 注意事项:
l 个人社会实践不得跨市、跨省。
l 不得虚报实践地点,实践内容;禁止私自更改实践地点;禁止以社会实践的名义离开居住省(市)。若发现虚报、隐瞒现象,将严肃处理。
五、实践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育人成效
社会实践是高校共青团发挥实践育人功能的重要载体,是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引导广大同学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2. 精心策划,提升活动实效
各团队要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高度,充分调动成员参加社会实践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指导和培养,突出重点和特色,推进实践过程资源共享、整合优势,鼓励大家在社会观察和调研的基础上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心得总结。
3. 加强管理,坚守安全底线
团队要加强过程管理和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实践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建议团队提前了解服务地自然条件,关注极端气候变化,学院将要全面准确掌握实践团队安全信息,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和处置。
4. 积极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积极利用各种媒体打造宣传平台,充分利用三下乡官网(http://sxx.youth.cn/)、中国青年网(http://edu.youth.cn/)、四川共青团网(www.scgqt.org.cn)、中国大学生社会实践专门网站、@四川农大团委、微观川农等新媒体和大众传媒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工作经验,开展宣传工作。鼓励团队在活动策划、组织实施、成果总结等阶段主动对外宣传,加强对优秀项目、团队和个人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我校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社会影响。
六、活动安排
(一)寒假社会实践宣讲会
1.内容:2023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宣讲会,对活动内容及细节进行答疑。
2.时间:2022.12.15
3.地点:线上腾讯会议
4.人员:各小班班长团支书,全院同学可自愿参加
(二)小班主题班会
1.时间:具体时间各小班自行安排。
2.地点:各小班自行安排。
3.活动内容:各小班学习学院寒假社会实践实施意见。
(三)前期材料提交
提交时间 |
类别 |
提交材料 |
电子档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16日12点,发送至团委实践部邮箱:2178933020@qq.com ;纸质档暂不提交,后续另行通知 |
普通团队 |
1.《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3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团队立项表》(附件2)纸质档+电子档。 2.《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3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团队成员信息汇总表》(附件10)电子档。 3.《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3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组队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 4.《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3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团队纪律安全承诺书》(附件8)纸质档+电子档(电子版签字需手写后扫描)。 |
申重团队 |
1.《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3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重点团队申报表》(附件5)纸质档+电子档。 2.《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3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团队成员信息汇总表》(附件10)电子档。 3.《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3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组队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 4.《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3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团队纪律安全承诺书》(附件8)纸质档+电子档(电子版签字需手写后扫描)。 |
|
个人实践 |
1.《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3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个人纪律安全承诺书》(附件9)纸质版+电子版(电子版签字需手写后扫描),由各班团支书统一收集。 2.《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3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11)电子版。由各班团支书统一填写收集。 |
注:
团队社会实践材料:
1.电子档命名格式:附件X+团队名称+团队负责人(打包压缩)
2.压缩包命名格式:团队名称+团队负责人
3.电子档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12点,发送至团委实践部邮箱:2178933020@qq.com
4.纸质档暂不提交,后续另行通知。
个人社会实践材料:
1.电子档命名格式:班级+个人社会实践(打包压缩)
2.由各班团支书收集,统一上交
3.电子档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12点,发送至团委实践部邮箱:2178933020@qq.com
4.纸质档暂不提交,后续另行通知。
(四)重点团队答辩
1.时间:待定
2.地点:待定
3.内容:进行重点团队答辩会,评选出0-2支院级重点团队。
4.评选结果将会在通过院网发布公示。
(五)队长培训会
1.时间地点待定。
2.内容:分发《介绍信》(附件6)、《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基地协议书》(附件7)与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旗帜。
(六)后期材料提交
时间及地点 |
类别 |
提交材料 |
待定 |
团队 |
1.总结材料1份。要求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能很好反映社会实践开展的时间、地点、过程、成效、社会反响以及其他有关情况,字数不超过1000字。 2.图片5—10张:图片要清晰自然,能反映社会实践开展的动态场景、过程、成效等(jpg格式,像素不低于500万)。 3.媒体报道材料: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前后,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的相关报道(截图并附上网页链接,以word格式上报)。 4.其他能反映社会实践开展情况的材料:如拍摄的视频资料,撰写的调研报告等。 注:调研类团队必须提交调研报告。 5.团队中每位成员需提交《寒假社会实践团队(个人)实践报告》(附件4)并附实践个人心得600字及实践活动照片2张。 |
个人 |
《寒假社会实践团队(个人)实践报告》(附件4)并附实践个人心得1000字及实践活动照片2张。 |
注意事项:
1. 《寒假社会实践团队(个人)实践报告》上实践单位必须盖鲜章(红色印章)或者电子章,做实验的有老师签字也可以。登记表附照片要求两张以上且必须有本人出镜的正在实践中能准确反映实践内容的照片。
2. 今年寒假社会实践将沿袭去年模式采取严格审核,上述提交材料若有一项不满足者,寒假社会实践不予通过。
七、项目支持
1. 重点团队资助。学院会遴选打造0-2个重点团队,校团委统一审核后给予1000元的经费支持。
2. 学生自筹。其余经费可由同学通过赞助、公益组织合作、学院支持等多种方式筹集。
八、后期评优工作
1.学院将于返校后对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与其他学院组织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总结交流活动。学院将评选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奖项(具体评选方式另行通知),进行表彰。
2.每位同学可参与多次社会实践,但最多只记录一次基础得分,完成社会实践学院相关考核要求的同学可按相关规定在第二课堂成绩单记录得分。
九、其他说明
1. 团队电子档材料请以团队为单位打包,上交纸质档材料时,现场拷贝电子档材料。
2. 若有疑问,请咨询
我院社会实践咨询QQ群:820283583
团委实践部李佳雪:2995187749
团委实践部邵梦迪:2837964041
3. 以上时间或安排若有变化,以院网上最新通知为准。
4. 申报和开展实践活动所需材料,请同学们自行在我院院网通知公告下载,具体参见以下附件标题。
我院团委实践部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