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各团支部、各级学生组织及各团队:
2022年暑期已经结束,为完成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的认定,展示各团队和个人的社会实践成果,现将学院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材料收取及评优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收取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证明材料;
2.评选并表彰校级社会实践十佳团队、校院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校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实践优秀通讯员、社会实践优秀图文、优秀调研报告、优秀公益科普课程、示范基地。
二、活动对象
在我院立项的团队及参与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的个人。
三、材料上交要求及时间安排
1、团队形式:
(1)纸质材料上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电子档材料上交邮箱:2178933020@qq.com(截止时间:9月1日24:00)
(3)上交材料:
团队 |
成员个人 |
|||
递交材料 |
团队 |
(1)调研报告或总结材料一份【电子档】、《四川农业大学社会实践项目(个人)报告》一份(附件4)【电子档+纸质档】 (2)实践过程图片5~10张【电子档】 (要求:jpg格式,像素不低于500万,命名:图片内容+拍摄者); (3)团队内自行通过交流、总结会评定,并填写《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参与及推优名单》(附件8)【电子档一份】; (4)媒体报道材料(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截图并附链接,以word形式】; (5)其他能反映社会实践开展情况的材料。(如基地协议、表扬信等) |
成员个人 |
(1)实践心得一份,1500字以上【电子档一份】; (2)《四川农业大学社会实践项目(个人)报告》一份(附件4)【电子档】 (3)团队成员照片2张【电子档】; (4)根据实践情况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
注:压缩包文件命名“团队名称”即可。
2、个人形式:
时间及地点 |
上交材料 |
纸质档:另行通知 电子档: 2022年9月1日24:00截止。 |
(1) 必须提交一份1500字以上心得【电子档】; (2)《四川农业大学社会实践项目(个人)报告》(附件4)【电子档,电子档只允许word或PDF格式】; (3) 提交实践照片2张(JPG格式,像素不低于500万); (4)其他能反映社会实践开展情况的材料(视频等) |
要求: 1.个人形式包括直接以个人形式参与或者以团队形式参与但自愿以个人形式递交后期材料两种情况; 2.个人材料压缩包文件命名为“个人姓名”; 3.【小班团支书】负责收齐班内个人形式后期材料并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交流、推优大会依据会议结果填写《个人社会实践班级推优次序表》(附件6)后将推优次序表统一打包上交,压缩包命名为小班名,于2022年9月1日24:00前打包发送到邮箱2178933020@qq.com; 注:凡以个人分散形式参与社会实践的同学,《四川农业大学社会实践项目(个人)报告》(附件4)须有实践地或单位盖章,做实验的导师签字,需在盖章处写明原因,同时必须有照片材料。材料不齐全者学院将不予认定此次暑假社会实践。 |
四、评优材料及时间安排
五、社会实践其他评优项目
评优项目 |
上交要求 |
评优标准 |
上交材料 |
奖励 |
优秀通讯员 |
电子档于9月1日24:00前发送至邮箱:2995187749@qq.com |
参与优秀通讯员评选需满足评优标准,详见附件1 |
(1)一份《优秀通讯员申报表》(附件2)【电子档】 (2)电子档重命名为“姓名+团队名称+优秀通讯员” |
奖状、按二课相关要求加分 |
优秀图文 |
电子档于9月1日24:00前发送至邮箱:2995187749@qq.com |
参与优秀图文评选需满足评优标准,详见附件1 |
将优秀图文打包以压缩包格式重命名为“团队名称+优秀图文” |
奖状、按二课相关要求加分 |
校十佳团队 |
电子档于9月1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2995187749@qq.com |
参与校十佳团队评选需满足评优标准,详见附件1 |
提交《社会实践十佳团队申报表》(附件5)(电子档),文件命名为“团队名称+十佳申报” |
奖牌、奖金1500元/支 |
优秀调研报告 |
电子档于9月1日24:00前发送至2995187749@qq.com |
参与优秀调研报告评选需满足评优标准,详见附件1 |
提交调研报告(电子档),命名为“姓名+团队名称+优秀调研报告” |
奖状、按二课相关要求加分 |
优秀公益科普课程 |
电子档于9月1日24:00前发送至2995187749@qq.com |
参与优秀公益科普课程评选需满足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 |
提交课程相关材料(电子档),命名为“姓名+优秀公益科普课程” |
奖状;按二课相关要求加分;校团委给予优秀课程建设经费支持 |
优秀社会实践基地 |
电子档于9月1日晚24:00发送至2995187749@qq.com |
参与优秀社会实践基地评选需满足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 |
提交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9),命名为“团队名称” |
奖励:奖金;挂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示范基地” |
六、注意事项
1、本次社会实践评优遵循自愿原则。
2、以多种形式参与社会实践的同学可自行选择评优方式,即可在实践团队内参与评优,也可以个人实践形式在小班内参与评优。但同一实践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不能重复评优,否则取消评优资格。
注意,作为团队成员参与实践但选择在小班以个人形式评优的同学,二课基础分按照个人社会实践赋分(详见附件7),材料上交后不可变更评优方式。
3、参与团队立项在我院的外院同学,上交材料与我院团队其他同学一致,评优评奖在我院进行。
4、未满足以上材料要求的团队和个人不能进行社会实践的认证及评优表彰。
5、个人若参加了两次社会实践,不可以重复评优,也不可以重复加分。
6、关于本次社会实践二课赋分规则,详见附件7:《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二课赋分细则》。
7、疑问咨询:820283583(我院社会实践活动咨询群)
实践部李佳雪QQ:2995187749、实践部邵梦迪QQ:2837964041
我院暑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