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各四川籍学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扶贫和移民局下发的《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16(227号))要求,现将我校《关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申请的通知》转发大家,请有意愿申报的同学网络申报。
学生处和都江堰校区设置咨询点负责政策咨询。雅安校区:学生处学生一科(刘利明,0835-2882300);成都校区:学生处学生二科(陈金军,028-86290668);都江堰校区:校区学工部(高志泉,028-87111755)。
我院党委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