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不忘初心 廉政随行”——第二届校园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比赛的通知

时间: 2017-11-13 点击次数:


各16级、17级小班: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新要求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进一步深化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我院青年先锋`队将举办以“不忘初心  廉政随行”为主题第二届校园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比赛。通过作品征集比赛,引导大学生深入了解党,提高思想觉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一、活动时间

11月中旬—12月中旬

二、活动对象

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16级,2017级全体学生

三、活动内容

根据活动主题,作品分为书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文学类、网络新媒体类。各小班同学可以团队或者个人名义参赛,作品须为作者自创,要求格调高雅、健康向上、创意新颖、主题鲜明。(四类作品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参赛作品由各小班统一收集,每个小班上交的作品数量不得少于2件,且2件不能是同类型的作品,多出作品类型不限。

四、活动流程

(一)组织委员会议

1、时间:11月13日(星期一)中午12:40

2、地点:4B209

3、参与人员: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16级、2017级各小班组织委员

(二)作品创作及收集

1、在召开组织委员会议之后的20天为作品创作时间。(11月13日—12月3日)

2、各小班负责人在正式活动结束当日(12月4日)将各班作品及校园廉政文化活动作品登记表(附件二)交至各年级负责人处(收集作品地点待定)。要求作品报送时,需要拍照并配上文字说明,照片压缩后与文字说明(Word文档)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1355515490@qq.com。(12月4日)

3、初审:由青年先锋队全体队员对上交作品的内容、形式、数量及附件进行初审,如不符合标准则联系相应班级于1日内补交整改,没有整改视作放弃。

4、投票:初审选出的作品在我院官方微信上进行投票评选。(12月6日)

5、根据微信投票结果以及作品的质量选择出不少于10项优秀作品,审查后进行公示,优秀作品将获得参加学院答辩的资格

(三)优秀作品答辩

1、每个小班在答辩活动开始前推选两名公信度高的同学(除参赛选手以外)作为大众评委,与学院老师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学共同组成评审团,参与优秀作品比赛评分。答辩活动正式开始前两天将名单发送给年级负责人。

2、答辩过程中,针对作品的创作理念、创意思路、创作过程及与主题的联系等,将进行ppt和作品展示(共5分钟)、提问(3分钟)两个相关环节。

3、答辩结束后,根据得分高低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

五、评分细则及奖励

青先活动评分细则


占总分比例

评分说明

微信投票

30%


 

答辩现场打分

评审

 

70%

评审由老师与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评分占现场打分70%,大众评审占30%.

大众评

最后评出一等奖(奖金300元)、二等奖(奖金200元)、三等奖(奖金100元)及优秀奖(奖金50元)。

六、参赛注意事项

1、以上各类别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作者请自留底稿。

2、本次参赛作品不支付稿酬,也不会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3、本次比赛所有作品我院将享有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4、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我院青年先锋队所有。

七、负责人联系方式

活动负责人:青先队周芸孜 QQ:15284110258  电话:15284110258

16级负责人:青先队秦凤辉 QQ:1355515490 电话:17360078367

            青先队陈 杰 QQ:957602338  电话13258108782

17级负责人:青先队柏婷婷 QQ:1742625494 电话:13219029619

            青先队祝茂林 QQ:811847980 电话:18181807530,

附件一:四类作品具体要求

附件1:四类作品具体要求.docx

附件二:校园廉政文化作品登记表

附件2:校园廉政活动作品登记表.xlsx  

我院党建办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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