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根据《校团字[13号]关于规范全校(校区)院级团委部门设置及干部编制的通知》和《我院关于第三届团委主要学生干部换届的通知》要求,结合各申请者笔试、面试等成绩,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现拟任胡斯威同学为我院第三届代理秘书长(学生团委副书记),具体任职情况待考察期满后另行任命。
具体分数如下:
姓名 | 班级 | 笔试(40%) | 面试(60%) | 总分 |
胡斯威 | 环境生态工程201502 | 90 | 85 | 87 |
秦政 | 环境工程201502 | 87 | 85 | 85.8 |
若广大同学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5月22日-5月25日上班时间到学院党委办公室(1教606)反映。
我院团委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