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
为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前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小班在放假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并作安排部署。
二、拟申请认定的同学下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网址:http://113.54.11.239/?p=10),按照表格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并利用假期到家庭户籍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开具证明。
注:去年申请过认定且家庭经济情况无太大变化的同学,可继续沿用原来的调查表申请认定,无需重新交调查表。
三、认定工作的有关安排,待下一学期开学初另行安排。
我院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