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经费申报和发放的通知

时间: 2019-04-01 点击次数:


2019届全体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使用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与就业工作专项经费的函》、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8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将向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就业帮扶专项经费600元,助推困难大学生充分就业。根据教育厅要求,现将我院2019届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申报及发放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人员要求

(一)在学校学生处备案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二)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三)残疾毕业生;

(四)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五)获得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毕业生;

(六)就业特别困难毕业生。

二、材料报送要求

4月3日上午12:00前,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填写《2019届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经费发放班级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均需),相关证明材料随纸质档汇总表提交给院所,由学院、研究所初审后限额推荐。

注:(1)每个班推荐1-2位学生。(必须班级排序)

   (2)汇总表填写时班级应填写专业全称,如:环境生态工程201501。

   (3)银行卡号必须正确填写本人工行卡号。(本地卡号最佳)

   (4)汇总表纸质档必须由班主任签名。

三、申报名单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各班必须于4月3日上午12:00前将汇总表及证明材料交至我院党委办公室,经审核后,于4月4日公示名单。

四、经费发放

招生就业处将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发放名单送交财务处,由财务处依据发放名单,按照通知》要求的金额一次性发放到毕业生本人提供的银行卡上。

我院党委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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