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做好学生党员党费收缴的工作通知

时间: 2017-11-09 点击次数:


各学生党支部: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

  为了方便各党支部收取和党总支统计,学院党委实行每半年收取一次的党费收缴方案。现即将开始2017年下半年的党费收缴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党支部组织委员根据各党支部实际党员总人数自行打印并填写党费收据单(附件一)。

  2、该党费收据单分为存根和收据两部分,两部分均要填写,且两部分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上交的时候(纸质档)两部分统一上交。备注栏为本人缴费确认填写,待学院党委审核无误后,将收据部分退换给各党支部留存。

3、学生党员每月应缴纳党费0.2元,本次缴纳本年度7至12月份的党费,每位学生党员应缴纳1.2元。

各支部上交党费的时间为11月15日下午(周三)16: 20至17:30,地点为一教606党委办公室秘书部值班同学处。

中共44118太阳成城集团委员会

2017年11月9日

附件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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