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为充分展示我院学生的精神风貌,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奋发进取、全面发展,营造良好学风、院风,构建和谐校园,学院决定举办2018-2019学年“星火燎院,十带百孵千育才工程”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未受到过通报(含通报)以上批评及各种处分的同学。
二、评选类别及条件:
1、学院之星
(1)评选名额:10-20名,具体名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2)评选类型及数量
A、学习学术之星2-4名
评选条件:①学习成绩或综测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中排名第一;②在校级及其以上学科竞赛活动、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奖励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其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条件①和②,满足一条即可。
B、创业之星1-2名
评选条件:具有坚韧不拔、开拓创新的创业精神,创业项目前景广阔,运行良好,效益突出。
C、技能之星2-3名
评选条件:在英语、计算机方面有较高水平或取得其它职业资格类证书。申请英语类的,至少通过CET-6,申报计算机类的,至少通过国家计算机三级考试或其他更高等级考试。
D、公益之星1-2名
评选条件: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项公益类活动,在支教、关爱留守儿童、扶贫、助残等志愿服务方面有突出事迹。
E、环保之星1-2名
评选条件:具有强烈的环保意识,积极组织或参与校内外各种环保活动,宣讲环保知识,传播环保理念,或在环保领域有其它突出贡献和较大影响力。
F、文体之星1-3名
评选条件:①在乐器、绘画、书法、写作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②在体育方面有特长,取得校级以上体育竞赛荣誉或曾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体育竞赛者优先。条件①和②,满足一条即可。
G、自强之星1-2名
评选条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乐观向上,对待生活、学习均有一种坚忍不拔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事迹突出影响力大者优先。
H、道德之星1-2名
评选条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敬长辈、尊重师长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引领校园文明风尚者优先。
2、班级标兵
(1)评选名额:2015级,2016级,2017级,2018级各小班每班评选0-1名。
(2)评选条件:思想行为端正,学习勤奋,团结同学,积极参与班级活动,在班级有良好的带头作用,能代表整个小班的精神风貌和水平;
3、寝室带头人
(1)评选名额:每寝室可推选0-1名,学院同学占寝室总人数少于1/2的寝室可不评选。
(2)评选条件:品行修养和生活习惯良好,言语举止得体,乐于助人;遵守寝室管理制度,不痴迷于各种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三、评选流程
(1)“学院之星”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和班级重点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小班可根据学院之星评选标准推荐每类候选人0-1名,学院组织评委团综合评议,确定“学院之星”最终名单。
(2)“班级标兵”由各小班推荐,学院评定。
(3)“寝室带头人”由各寝室推荐,学院评定。
四、请各位申请的同学或小班推荐的同学按照附件一填写好申请表,于11月22日之前将电子档发到学习学术部邮箱1784932923@qq.com;并于11月23日上午10:30-11:30将申请表纸质档和相关证明材料交于我院党委办公室。
我院党委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