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度“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时间: 2017-09-22 点击次数:


全院同学:

现将开展2016-2017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相关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定依据

按照《学生工作管理规定》(校学发[2016]6号)中学生表彰奖励的相关规定(详情见附件1)进行评定。

1、参评基本条件: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未受纪律处分,各科学业成绩合格,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当学年内,“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同时参评。

2、其他具体要求

(1)优秀学生

参评条件为:模范遵守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秀;在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小班前1/4。

(2)优秀学生干部

参评条件为: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或一届);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工作考核优秀;表率作用发挥好,师生认可度高;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小班前1/3。

二、评审要求

     1.“优秀学生”每班限推2名,50人以上班级限推2-3名,优秀团支部环工1501班限推2-3名,并按要求排序;“优秀学生干部”每班限推1名,50人以上班级限推1-2名。学院学生干部群体“优秀学生”限推2名,“优学学生干部”限推3名,并按要求排序。

2.若小班综测前1/4或1/3人数为非整数,直接舍去。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在限额指标内进行等额评审。

4.今年已经获评优团、优团干和本次优学、优干重复评的同学可以兼得荣誉但不兼得奖金。

5. 请各小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定条件。如候选人有不符合条件者或不按规定上交材料等,相应指标将调节到其它小班,不再补充。

三、日程安排

1、9月24日晚上19:00-21:00小班负责人将优秀学生拟评情况一览表(附件一)、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一览表(附件二) 纸质档(需班主任签字)、电子档交到1教606办公室 。

2、9月25日-26上午12:00前,学生通过易班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填写申请。

 

四、相关工作不清楚之处可咨询学院张宇老师:86290993或学院学办蒲琰鑫,罗孟帆同学。

我院团委

2017年9月22日

附件1优秀学生统计表.xlsx

附件2优秀学生干部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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