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选举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时间: 2019-11-01 点击次数:


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16、2017、2018、2019级各小班: 

根据学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我校将于2019年11月底召开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四川农业大学章程》《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文件精神,现就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小班按照通知要求,提名产生1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2019年11月4日(下周一)12:00前报学院学生会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代表选举办法

(一)代表条件

1.四川农业大学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定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4.能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和各种规章制度。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努力工作,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的优秀青年,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无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推荐选修课考试重修。

6.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代表选举办法

1.正式代表名额

(1)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确定为283人。

(2)我院正式代表总数为11人。

2.选举原则: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及《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要求,代表的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意志。

3.根据学代会选举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次代表选举分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代表候选人提名正式代表选举三个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

提名学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须经班级大会选举产生。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达到小班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最多者获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同一小班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不超过一人。

(2)代表候选人提名

各小班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各选举单位汇总后,由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按照分配名额提名代表候选人,报同级党委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三天),提名代表候选人。

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3)正式代表选举

由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分别召集全院班长会议(参加人数应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 按分配正式代表名额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三、工作要求:

1.各选举单位要把选举学代会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

2.请各小班于2019年11月4日(下周一)12:00前,将本班《XX班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附件一)纸质档交至我院学生会办公室7—1007,EXCEL电子档报送至邮箱1601494121@qq.com。各小班提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保证能够全程参与学校于2019年11月30日在成都校区举行的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

3.学院将于2019年11月8日中午12:30在图书馆二楼学术报告厅召开2016、2017、2018、2019级小班班长大会,选举产生学院正式代表。请小班班长务必保证参会,行使选举权利,履行选举义务。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我院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我院团委代章)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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