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全体师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现将“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18年4月29日(星期日)至5月1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行课,当日课程按课表安排进行。
二、注意事项
(一)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带班、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二)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组织开展校外集体活动,确有特殊情况需离校的学生,需严格执行学院离校请销假制度,各小班同学需使用学工管理系统进行申请,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必须履行请销假制度,擅自离校者,按违反校规校纪处理。请销假流程:学生登录→请(销)假申请→法定假日请假→新建→填写相关信息→班主任审核。
(三)师生员工加强法纪和安全宣传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切实做好消防、交通、动力、实验室、食品卫生、特种设施设备等安全工作,确保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四川农业我院党委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