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位同学,各团支部: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下,今年暑假我院广大青年学子紧密围绕“爱国力行勇担当,青春奉献心向党”主题,共42支团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社会实践活动。根据《我院关于开展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团委决定对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十佳团队、优秀团队、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优秀通讯员、优秀成果。
二、评选标准
(一)十佳团队
1.申报主体:拟获评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院级优秀团队
2.奖励:奖牌、奖金1500元/支,团队按40%评选校级先进个人。
(二)院级优秀团队
1.申报主体:我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
2.评选标准:至少有一篇内宣稿件,需提供投稿证明,实践时间不少于7天。
3.评选指标:按学院团队数的20%进行评选推荐。
4.奖励:奖状、依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团队按总人数的30%评选校级先进个人,10%比例评选院级先进个人。
(二)优秀指导教师
申报主体:社会实践团队指导教师
(三)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暑期社会实践参与同学(含研究生)
2.评选标准:社会实践积极主动,表现突出,在团队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实践单位反响良好。
3.评选指标:依照四舍五入的原则,普通团队按20%比例推荐校级先进个人,10%比例推荐院级优秀个人,获奖团队按要求推荐。以个人名义参与社会实践按全院个人参与数的5%推荐校级先进个人,按班级个人参与数的20%推荐院级先进个人。
4.奖励:奖状、二课(获奖板块)记校级先进个人2分、院级先进个人1分。
(四)优秀通讯员
1.申报主体:社会实践工作宣传员
2.奖励:奖状、二课(获奖板块)记3分。
(五)优秀成果
1.申报主体: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图片、微视频等。
2.奖励:奖状、二课(获奖板块)记3分(第一作者)
三、日程安排
1.班级与团队按要求填写“我院拟推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一)于9月13日12:00前发往我院团委实践部邮箱2178933020@qq.com
2.我院团委实践部审核:(9月13日—9月14日)。
3.评优表彰和成果展示(9月下旬)。
四、注意事项
校院两级先进个人不重复参评,请每位同学切勿重复参评。
团支书需提交院级先进个人顺位名单,团队需提交校院两级先进个人顺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