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2020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9-12 点击次数:


全院各位同学,各团支部: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下,今年暑假我院广大青年学子紧密围绕“爱国力行勇担当,青春奉献心向党”主题,共42支团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社会实践活动。根据《我院关于开展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团委决定对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十佳团队、优秀团队、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优秀通讯员、优秀成果。

二、评选标准

(一)十佳团队

1.申报主体:拟获评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院级优秀团队

2.奖励:奖牌、奖金1500/支,团队按40%评选校级先进个人。

(二)院级优秀团队

1.申报主体:我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

2.评选标准:至少有一篇内宣稿件,需提供投稿证明,实践时间不少于7天。

3.评选指标:按学院团队数的20%进行评选推荐。

4.奖励:奖状、依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团队按总人数的30%评选校级先进个人,10%比例评选院级先进个人。

(二)优秀指导教师

申报主体:社会实践团队指导教师

(三)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暑期社会实践参与同学(含研究生)

2.评选标准:社会实践积极主动,表现突出,在团队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实践单位反响良好。

3.评选指标:依照四舍五入的原则,普通团队按20%比例推荐校级先进个人,10%比例推荐院级优秀个人,获奖团队按要求推荐。以个人名义参与社会实践按全院个人参与数的5%推荐校级先进个人,按班级个人参与数的20%推荐院级先进个人。

4.奖励:奖状、二课(获奖板块)记校级先进个人2分、院级先进个人1分。

(四)优秀通讯员

1.申报主体:社会实践工作宣传员

2.奖励:奖状、二课(获奖板块)记3分。

(五)优秀成果

1.申报主体: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图片、微视频等。

2.奖励:奖状、二课(获奖板块)记3分(第一作者)

三、日程安排

1.班级与团队按要求填写“我院拟推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一)于91312:00前发往我院团委实践部邮箱2178933020@qq.com

2.我院团委实践部审核:(913日—914)

3.评优表彰和成果展示(9月下旬)。

四、注意事项

校院两级先进个人不重复参评,请每位同学切勿重复参评。

团支书需提交院级先进个人顺位名单,团队需提交校院两级先进个人顺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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