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的通知

时间: 2019-12-03 点击次数:


全体同学:

2016-2018年,我校已连续三年开展学生年度人物评选表彰工作,在校内外产生了积极广泛的影响。为进一步展示和选树我校青年学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现决定开展2019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四川农业大学全体同学(本专科生、研究生),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有关单位和学院可根据本年度工作提出关键词作为学生年度事件参选。

二、参评时限

2019年1月—12月

三、评选标准

(一)年度人物

1.在学习科研、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中某一点或多点有出色表现或突出贡献;

2.个人或团队经历或行为、事迹和表现特别感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时代精神,为广大青年学子展示了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二)年度事件

在学生工作战线开展的重要工作、取得的重大成绩、发生的重大事件,能体现学生工作战线围绕学校中心推进工作的良好精神风貌和工作价值。

四、奖励办法

拟评选不超过10个(组)年度人物(事件),授予奖杯和荣誉证书,学生可参照《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享受相应加分。  

五、参评方式

1.采用组织推荐报名、个人报名、他人推荐报名三种方式参选;

2.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12月16日17:00前;

3.个人报名或他人推荐:可登陆“微观川农”微信公众号,点击功能栏“校园活动”,选择“年度人物”,填写有关信息报名。

4.组织推荐:主办方可按照评审要求提名推荐;学院可按照评选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团队或事件,填写附件电子版报送到校团委办公一室王璐老师处(电话:0835-2882913)。学院推荐原则上每个类型不超过1人(个)。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19年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学工部  研工部  校团委  学生会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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