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经过各群团组织民主推荐,党支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讨论、表决,党委委员会审批通过,拟确定何亮杰等同志为发展对象,公示结果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5日,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实名向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地址:3教416。
超出公示期间则反映无效。
联系人:黄杵睿028-86291500(办公室搬迁移机中)
邮箱:hjxyzgb@163.com
附件:《2024秋发展对象名单》
也请名单上的同学认真核对本人信息,如有误,务必于10月25日前联系学院组工部杨飞凤核实修改(QQ:2403305858)。
我院党委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